举国上下抗疫情 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携手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疫情暴露了我们在社会治理、应急体系、医疗科技、小微企业融资难贵、税费负担重等方面长期累积的问题。”著名经济学家任泽平公开发表文章表示。
2020年有一个不寻常的开端。面对疫情,许多小微企业的生命岌岌可危,甚至已经“没了最后一口气”,在近年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这次疫情足以令他们倾家荡产,血本无归。此时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多项帮扶政策是这些小微企业的救命稻草。
由于处在连续十年经济增速下行周期的尾端,事关经济和就业稳定,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对疫情冲击下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格外关注。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多部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财政部已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各级地方政府也分别从加大减负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和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等多个方面,挖掘一切资源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
由于中小微企业的工资、五险一金、房租是占成本支出主体,且疫情冲击下收入减少、现金储备不足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各地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中大部分都涉及延期五险一金缴纳、延期缴税、减免商户租金等办法。
对于为疫情服务的企业,各地政府也使用了“一企一策”的方式,在不同程度上加大力度给予支持和帮助。
由于正常营业受到影响而收入剧减,各地中小微企业大部分在疫情期间都面临着一定程度的资金周转困难。根据中欧商业评论的一项调查,很多中小微企业在1-2个月内就会有资金周转困难,超过五分之四的企业资金最多维持3个月。针对这一情况,各地除积极贯彻中央关于金融支持的政策之外,都出台了协调中小微企业周转资金的支持政策。
以上无论是“五险一金”延迟缴纳或部分减免,税收的延迟缴纳和部分减免,还是一两个月的房租减免,甚至是少量的贴息贷款、减免担保费,以及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就业补贴等等,都是真金白银的支持,体现了各级政府在能力范围内满满的诚意。
中央方面的努力
2月9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审计署联合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工作。会上,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截至2月8日下午6点,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718.5亿元,实际支出315.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共安排172.9亿元。这些支出全力支持相关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同时还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优惠资金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早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
2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说,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在停工期间、疫情恢复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的,可以纳入现有的补贴类培训范围。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展期还款并继续给予贴息。
同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说,在防控期间,很多地方出台了很严格的限制人员进出措施,有的地方还对企业的复工复产采取了报备制度,有的设置了前置审批条件,甚至还有个别地方出现了拘留提前复工企业负责人的情况。他说,这些做法不符合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中央精神。他明确表示:“此风不可涨。我们将严格制止以审批等简单粗暴方式限制企业复工复产的做法。”
欧晓理赞同在开复工过程中严格督促企业落实防控机制、明确防控责任、掌握员工动态、配备必要物资、做好日常防护的必要措施。但是他强调:“我们不能简单化地通过设置审批条件、提高开复工门槛等办法,来达到防护目的,而是应该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指导、关心、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和开复工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切实解除企业和员工的后顾之忧。”
地方政府的支持
内蒙古: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返还上年度50%失业保险
据内蒙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消息,疫情期间,内蒙古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返还标准提高到上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与过去执行的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不同,这次放宽了政策执行条件,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裁员率标准,由低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5%,放宽到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对于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另外,针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无力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缓缴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可以将应缴养老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9月底。同时,内蒙古将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时间由2020年4月30日延长到2021年4月30日。
吉林:以免税等20条措施支持企业生产经营
2月7日,吉林国税局发出通知,并于2月9日通过吉林发布向社会明示,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发展,拟定20条支持措施。
其中关于全力支持企业生产经营部分内容指出,严格落实延长2020年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决定。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纳税申报。
对因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在疫情期间,按当地政府要求停业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办理停业手续,停业期间不予征收税款。
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相关行业,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办理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核进度,缩短审核时限,并第一时间联系人民银行及国库优先为相关纳税人办理退税。
对全省在查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药、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及服务企业、医疗机构,暂缓税务稽查。除检举、交办、转办或其他需要开展税务检查的案源案件外,在2020年6月30日前暂不组织实施税务稽查。
上海:28条综合政策举措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近日,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8条综合政策举措:包括加大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力度、减免企业房屋租金、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等,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由六大方面28条组成,有以下三个特点。
更加聚焦企业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着力采取减、免、缓、退等各种综合政策手段。通过初步测算,这一政策的实施,上海全市可以为企业减轻负担、降低成本300亿元以上,政策含金量高,企业有实惠,同时也通过各种金融手段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更加关注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比如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企业营业收入减少而固定成本不减的突出问题,推动国有企业减免房租,向中小企业让利,同时也通过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鼓励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中小企业减免租金。
注重优化对企业的特殊服务。如说疫情期间,企业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产生的延迟交货、延期还贷、合同逾期等失信行为,上海市提出了完善企业的信用修复机制,帮助企业今后能够在长期经营中不受影响。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中的各类纠纷易发多发,率先提出了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就不可抗力免责等防疫当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及时向有需求的企业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浙江:制定防护服、口罩生产企业“一企一策”
近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防护服及口罩生产企业制定了“一企一策”指导意见。
“一企一策”指导意见主要包括《防护服生产企业“一企一策”指导意见》和《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一企一策”指导意见》。重点指导部分防护服生产企业增加产能,并要求分类生产;鼓励符合医用防护口罩生产条件的企业尽量扩大产能,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医用防护口罩;鼓励部分企业尽量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鼓励其他口罩生产企业提高普通医用口罩的产能,在条件具备时(取得产品注册证)尽量往生产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方向发展。
通过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精准生产、靶向供应医用防护用品应急生产、使用工作机制,大力推动企业复产、扩产、增产,促进该省疫情防控用药用械稳供保质。
下一步,浙江将根据“一企一策”的原则,对企业生产进行进一步指导,并持续按照“细化量化、闭环管控”工作要求,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到面上疫情、开工企业、检查结果“三心中有数”,持续助力疫情防控。
深圳:多措助企业稳定现金流 降低融资成本 产业资金倾斜
2月7日,深圳市政府发布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工作措施。
首先,强化对抗击疫情重点单位的服务。加快审批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新项目,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鼓励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购买的设备,按不超过设备投资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其次,帮助企业稳定现金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不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和创业者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酌情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再次,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力争比2019年下降0.5个百分点。疫情防控期间,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减免30%,对符合条件的其他合作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担保费补贴。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全年免收再担保费,融资担保基金的再担保风险分担比例由最高50%提高到60%,鼓励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合作银行推荐的贷款项目实行“见贷即担”。
此外,加大产业资金倾斜支持。全市产业资金优先用于扶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划拨10%的市级产业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贷款贴息,对于疫情防控期内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并已获得市级产业专项资金扶持且在建设期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向资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一般延期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天津:部分企业享受房租“免3减3”优惠
2月8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天津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公建配套菜市场,实行“免3减3”政策,免收3个月房租,3个月房租减半,确保水电气暖等要素供应企业正常生产。
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天津市将支持急需医用物资的生产企业进行复工生产、扩大产能,对于重要医用物资企业扩大再生产,还将予以信贷安排,并全额贴息。尤其对于医用防护服、N95口罩等急需物资企业,天津市将给予收储支持,并对批发零售平台、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强化货源组织和政府储备。
未来,天津市还将向重点缺工企业输送人员,并根据输送人数和稳定就业时间,给予一定标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