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一贯方针。那么如何才能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呢?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单纯依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中或者个人的某一个方面能够实现的,而是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非盈利社会组织多个方面多角度协同努力的结果,特别需要从营造相对轻松的企业创新氛围、构建多层次的人才体系标准、倡导创新活动的“责权利效”、激发科研人员的全方位创新活力等方面入手。

用心用情 

营造相对轻松的企业创新氛围

企业创新保障之一是还企业一个相对轻松的氛围,因此各级政府应当用心用情着手以下方面,营造相对轻松的企业创新氛围。
首先以大数据信息平台做支撑,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广开言路,切实保证政企沟通畅通,杜绝肠梗阻,让企业有畅通渠道向政府反应创新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与痛点,让政府在第一时间能够精确了解企业所需。
其次,以全周期服务理念做引导,变革政府服务机制,扩大政府服务范围,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改善创新软环境,减少行政干预甚至行政垄断,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能动性,切实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
再以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思维为前提,支持政商正常交往,构建亲而有矩、清而有为的政商关系,政府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及时解困纾困,让企业不再被不必要的困难困扰,以便让企业将更多精力和时间集中于创新活动。

打破陈规 

构建多层次的人才体系标准

人才学历化成为人才惯性标准,屏蔽了很多缺乏学历但却是专业人士的人进入人才体系,不利于创新活动的开展。因此相关政府部门或者人才评价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发展战略与重大需求,打破陈规,重新构建人才体系标准。
首先要改变人才学历化单一认定标准,以薪酬水平或者纳税额作为人才标准,以激发更广泛群体的创新活动。比如电焊工/调酒师等年薪50万/100万可视为人才,给予相应的人才待遇;拥有博士学位但年薪仅5万/10万也非人才等。
第二要强调实际创新能力,构建多层次人才体系标准。创新能力大小并不是单纯由学历决定的,应当摒弃学历作为人才唯一标准,强调实际创新能力,构建多层次人才体系标准,吸纳具有实际创新能力的各类专业人士进入人才体系,丰富人才体系。
第三要打破陈规,想方设法为留住人才开绿灯。各地方政府可借鉴深圳市做法,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规定多层次人才标准,由原先的审批制转为核准制,既可以满足各地发展需求,又可以促进人才流动。或者可以试点放松户籍制度,以更大程度降低人才流动成本,给予更大的人才自由流动空间。

突出价值 

倡导创新活动的“责权利效”

企业创新需要“责权利效”匹配,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突出企业和创新人员的创新价值,引导/鼓励相应的变革措施。
第一,引导奖励制度变革。政府引导并鼓励企业将创新成果折成企业股份奖励给创新人才,政府则对此类企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实现创新人员、企业和政府之间形成相互促进联动机制,有效促进企业创新资金、创新活动以及创新人才之间的融合,进一步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和经济义务统一,激发创新活动。
第二,鼓励技术入股制。政府鼓励企业吸引创新人才以技术入股,将创新利益与创新责任结合在一起,赋予企业创新活动以能动性,以更大程度发挥创新人才的潜力,满足企业以及社会需求。
第三,弘扬企业家精神。政府在全社会范围内倡导企业家精神,注重企业家人文精神培育,对企业家个性特长给予最大包容性;创新体制机制,优化企业家精神成长环境,依法做到对企业知识产权以及企业家财产权利的保护;最大限度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激励创新人员创新活动,让创新性知识产权兑现成财富,通过创新实现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更加完美的统一。

加码减负

激发科研人员的全方位创新活力

制度约束是制约创新活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在项目审批、考核、经费使用方面可以适当变革,视不同情况分别加码减负,多方位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首先要加大后期资助力度,鼓励自主创新活动。一直以来,前期立项审批资助占据主导地位,后期审批资助相对较弱。为鼓励自主创新活动及其延续性,可以考虑除涉密项目/国家战略需求项目/应急项目之外,逐渐加大后期资助力度;另外一些项目则试行公益基金制度以鼓励具有实干创新精神科研人员的科研创新活动。
第二,变革经费使用方式,尝试打包下发。在第三方背对背审计前提下,逐步适当放宽经费使用权,试点尝试经费以劳务费形式打包下发,把创新人员从财务票据中逐渐解放出来,释放和鼓励创新人员这个生产力发挥更大作用。当然一旦发现科研人员套取经费之违规违纪行为即可列入诚信黑名单并施以严厉处罚。
第三,引入考核审计制度,切实做到“奖勤罚懒”。申请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平台建设的同时提交相应的计奖方案,经审定备案,引入年终分级考核审计制度,鼓励依据贡献大小分配,杜绝任人分配以及考核串谋,切实做到“奖勤罚懒”,真正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作者系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