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化选聘工作中发挥好纪检监督保障作用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国资监管部门结合本地情况陆续出台系列文件,采取各项措施贯彻落实。
近年来,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开展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和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已经逐步形成和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上级党组织和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方面也积累了不少成熟的经验和做法。第三方机构在咨询和服务中与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密切合作,发挥出专业、独立、保障公正的特殊作用。
一、有关政策依据
近几年来,关于党组织在市场化选聘中的职责作用,党和国家出台了多个文件。
2015年,党中央在《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应当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中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上级党组织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广开推荐渠道,依规考察提名,严格履行选用程序。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中的责任。
2016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统一领导,切实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职责。改进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在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中,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党委应当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
2020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提出:“双百企业”应建立健全对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经理层成员的监督体系,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以及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履职监督工作。坚持以预防和事前监督为主,建立健全提醒、诫勉、函询等制度办法,及早发现和纠正其不良行为倾向。
二、选聘全程监督实践
以某市国资委组织开展的7户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面向全国市场化选聘7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为例。市场化选聘工作从开始至结束,市国资委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执行,专门设立了选聘纪检监督工作组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把关。选聘纪检监督工作组的职责一方面是监督保障选聘程序公正公平,另一方面是协助制定选聘程序中各项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发挥党组织纪检部门在选聘中的监督作用,更好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围绕选聘工作的开展,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对市领导、国资委领导、企业领导分别进行了深度访谈,全面了解市政府、国资监管机构、用人单位各方对选聘岗位的详尽考评要求。由于涉及到的访谈对象范围较广,与拟报名的候选人群体可能有交集,选聘工作从源头上就加强保密,第三方评价机构与市国资委商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以市国资委纪检部门为主组建纪检监督小组,监督整个选聘过程。一是资格审查阶段,由市国资委选聘工作组初审,纪检监督小组参与复审。在遵循既定程序的前提下,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握好纪检审查关。二是考评实施阶段,在纪检监督小组的监察下,采用知情者回避方式,考官与考生双盲抽签评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三是选聘考试期间,素质测验和专业笔试由第三方专家组织实施,市国资委有关人员回避,纪检监督小组进行全程实时监督和现场录像。四是试卷复核、登分和汇总工作严格遵循“如实登录,准确无误”的原则进行。考试试卷在考官和纪检人员双重签字后进行密封并提交,由专人专车运送至阅卷室,现场拆密封线,独立封闭进行阅卷和登分,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并录像。所有成绩核算登记完成后,在纪检监督小组的监督下,密封提交给市国资委。五是体检与考察阶段,市国资委对拟考察人员组织开展体检工作,并围绕学历、履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分析,纪检监督小组实施全程监督。
正是由于纪检监督小组对全过程实行了严密监督, 以至在选聘后期所出现的报名资格、证书效力以及分数高低等方面的部分查证和质询能够做到查有底档,复核有据,甚至部分关键环节还能回放录像确认细节,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整个市场化选聘全流程的公平公正。
三、总结与启示
从上述市场化选聘示例可以看到,首先,依据选聘流程与具体工作内容,委托招聘方与受托方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应有明确的分工,一是委托方应更多体现招聘主体的工作方向主导和监督检查职责,包括:制定岗位标准和依据岗位标准进行资格审查;选定技术水平优良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审定并监督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实施流程;复核第三方提供的考评成绩;对拟聘候选人进行考察。二是第三方评价机构尽到技术支持责任,包括:全面调研掌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并命制试题;全面调研掌握委托方对实施流程的要求并制定工作流程与规范;依据资格审查结果确认候选人考试资格;设置笔试与面试考点及考场;建立笔试监考队伍与面试考官队伍,建立阅卷与成绩统计队伍;现场组织实施笔试与面试;向委托方提交考试结果。这些工作看似简易,但涉及面广且细节繁琐。从委托方、第三方评价机构到用人单位、报名候选人,参与人员众多,加上是公开招聘,政府及社会各方面关注度都非常高,每个环节稍有不慎,都可能发生纰漏而带来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甚至可能滋生腐败行为。
其次,把好资格审查关,建立实施好双盲机制、双抽签制等机制十分重要。一是资格审查是把好选择优秀人才的第一关,避免因为人际关系、小团体利益、个人好恶,或者对任职条件的曲解等人为因素导致从选人源头上造成不公平。二是实行双盲机制。即调研专家与命题专家两支队伍分设,以调研小组为纽带反馈招聘岗位需求的前题下,招聘企业与命题专家实行双盲机制。三是实行双抽签制,在笔试与面试环节,考官与考生通过抽签随机决定两者碰面概率。
最后,在市场化选聘的整个过程中成立专门的、负责全过程监督保障的纪检监督小组,发挥好党组织纪检监督部门监督到位、保障有力的重要作用,对于当下国有企业广泛开展的市场化选聘工作,无疑是不可缺少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