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下死命令: 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国企公司制改革

319日,国务院国资委开了个会。会上,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下了一道死命令:


2021年底前,全面实现公司制改革要求。


可以说,在这次由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地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推进会”上,国资委发出了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最强音。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中央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


2017年底前,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已全部实现公司制改革,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约96%也完成了改革任务。


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进一步要求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为此,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全面推进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地方所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要求于2021年底前彻底完成收尾工作。


“公司制改革不是简单的翻牌,而是要实现打造独立的市场主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的目标。”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会上再次强调了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性质和根本目标。


翁杰明指出,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深入融合、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等具有重大意义。


2021年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年底要完成公司制改革收尾工作,任务艰巨。各级国资委要把握工作重点,统筹推动改革,做到因企制宜分类推进;要着力转换体制机制,处理好改革发展的稳定关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翁杰明明确要求:各级国资委及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推动,强化政策支持,强化宣传交流,全力攻坚克难,按期高质完成改革任务。


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彭华岗参与并主持了会议,水利部、民航局、浙江省和山东省国资委4家单位,以及部分国有企业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