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五项举措、四个着力点、三种优惠 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十三五’时期累计减税降费超过了7.6万亿元,其中减税4.7万亿元,降费2.9万亿元,减税降费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使广大市场主体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对于激发创新活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居民消费和扩大就业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4月7日,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欧文汉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对“十三五”期间财政政策效果做了如上总结。
同时,欧文汉也表示,当前中国经济虽呈稳定恢复增长态势,但仍然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未来财政部将“综合考虑财政可持续和实施助企纾困政策的需要,平衡好‘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的关系,着力完善减税降费的政策,优化落实机制,提升政策实施效果,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那么,具体如何帮助企业纾困?财政部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制造业企业减税等方面,有多项举措值得企业期待。
五项举措让企业有获得感
近年来,财政部持续实施了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一方面,通过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在财政收支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出台了临时性、应急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具体来看,欧文汉表示,第一,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比如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以前出台的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让政策叠加效应持续释放。
第二,阶段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有序退出。对去年出台应对疫情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分类调整、有序退出。适当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政策的执行期限,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对涉及疫情防控保供等临时性、应急性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
第三,要突出强化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在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第四,加大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第五,继续清理收费基金。取消港口建设费、降低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的整治力度,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四个着力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建设科技强国。
财政部当然也要在财政政策上义不容辞加大帮助企业科技创新的力度。
欧文汉表示,未来我们将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围绕四个着力点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
首先,要着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新型举国体制,切实保障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经费,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集中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原则,加快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稳定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
第二,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实施“后补助”支持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扩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落实和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促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新。
第三,着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尊重人才成长规律,支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造就更多国际一流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推动进一步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第四,着力推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资源统筹,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推动科技项目组织管理实施“揭榜挂帅”等方式。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科技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支持科研院所加快改革,赋予高校、科研院所更大的自主权。同时,坚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开放合作。
三种优惠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十四五”规划中,也提出要聚焦支持稳定制造业,巩固产业链、供应链,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制度。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制造业上下游关联度很高,对服务业的发展和就业带动能力也比较强。近年来,出台的减税政策重点是面向制造业。
在过去几年,“十三五”时期开始推动营改增试点,财政部加大了增值税制度的改革,企业受益于降低标准税率,以及制造业抵扣链条进一步完善,对企业来说,现金流变得更加充足。
同时,还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制造业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政策,包括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允许企业新购入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的器具、设备一次性扣除,鼓励制造业企业购进先进设备器具。还有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全部制造业,加大了制造业资本费用化的力度。
那么接下来,王建凡表示,要在以上政策的基础上,实施多项新的减税举措。
第一,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以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几项大的税收政策,第一个划上记号的就是制造业。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力度从1月1日开始由75%的比例提高到100%。这是财政部2021年结构性减税中力度最大的一项。
第二,这一次在研发费用的核算清缴方面采取了改革,允许企业自主的选择按照半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2020年纳税年度应该抵扣的加计扣除费用要到今年的5月30日以前汇算清缴才能允许扣,在年度的预缴过程中是不能扣的。财政部从2021年开始改革这项政策安排,2021年企业可以选择像过去一样到第二年的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也可以选择在当年的10月份扣除上半年的研发费用,在预缴时可以少预缴一些企业所得税。
这也提前让企业享受到了减税的红利,从第二年5月30日以前提前到了当年第三季度末就可以享受到。这个举措给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方面加大了难度、加大了工作量,同时,这项政策也是允许企业选择,而不是强制性的。
企业选择这个政策是根据它的舒适度来的,选择第一年享受舒适,还是选择第二年汇算清缴时享受舒适,这完全是它的权利。
第三,另外一项大的政策,就是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财政部在“十三五”期间已经出台了允许部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021年财政部的政策是,把“部分”两个字拿掉了,即先进制造业都可以按月来全额退还,把适用的行业范围扩大了。
具体来说,原来的部分先进制造业,比如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等四大类。今年两会后,国务院常务会已经定了,从4月1日起增加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五大行业企业,也就是“4+5”,即原来四大类行业再加上今年出的五大类行业,一共是九大类行业,纳入到先进制造业的企业留抵退税政策适用范围,放宽留抵退税条件,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的留抵增值税留抵税额。这有利于增加企业的现金流。
王建凡最后强调,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好用足这个政策,支持制造业发展,巩固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和支柱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