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租赁股权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4月13日,中国船舶租赁(03877-HK)公布,公司收到了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


据此,国资委已原则上同意该公司实施购股权计划。


此前,中国船舶租赁于2月2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宣布已议决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治架构,以及吸引、保留及激励公司若干雇员。


据悉,建议采纳购股权计划的决议案将于适当时候举行的该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以供股东审议和批准。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为健全央企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国资委于2019年11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央企股权激励打开了政策空间。


《通知》进一步健全了激励对象、激励方式、权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股权激励收益等方面的规定。


有报道称,在央企股权新规落地之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更加灵活大胆,尤其在激励对象和权益授予数量上有了明显突破。


资料显示,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5日,是中船集团为了应对新造船与航运市场从极盛到极衰的严峻形势,在香港成立的中国船舶工业第一家厂商系船舶租赁企业。


2019年6月17日,中国第一家船舶厂商系融资租赁企业——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船舶(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在香港正式挂牌上市。


根据4月1日中国船舶租赁发布的2020年财报显示,该公司实现收益18.62亿港元,同比减少18.9%,期内溢利11.14亿港元(约合9.41亿元),同比增长24.8%,创历史新高,并实现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