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杰明: 法治央企建设要先立规矩后办事

“坚持‘先立规矩后办事’的原则,加快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5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法治央企建设媒体通气会上表示,将法治要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生产经营管理各领域,确保企业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


翁杰明强调加强政策法规、产权和财务管理、监督追责等多部门协同联动,逐渐探索形成一套推动企业依法合规、规范管理、防控风险的工作机制。


法治央企建设五方面着手


翁杰明提到,近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国资委从五个方面着力推进法治央企建设:


一是加强顶层推动,将重视落到实处。


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共18项职责,不断强化依法治企主体责任。


翁杰明介绍,目前,88家央企集团在董事会明确推进法治建设专门委员会,90家将依法治企要求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许多企业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述职必述法、干部任前法治考试或谈话等制度,将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等理念日益牢固,自上而下重法治、促合规、强管理的良好局面蔚然形成。


在强化顶层设计,实现法治建设体系化集团化工作上,国家电投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吴姜宏表示,首先,国家电投建立大法治格局,制定《法治建设管理规定》,明晰各级治理主体职责界面,形成了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及风险防控的系列制度安排。


其次,建立及安全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按组织层级分别建立“双明确、五纳入、两列席、一参加”的管理机制。第三,完善考评体系。对所属企业每年组织法律合规及风险内控专项评价和综合评价,对不达标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跟踪落实整改。


二是把法律审核把关作为硬要求,不断强化依法治企。


“十三五”时期,先后有12组24家中央企业实施重组,涉及大量国内外反垄断审查,任务重、难度大,经过艰苦努力全部通过,有力保障了重大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翁杰明提到,立足规范管理、严控风险,法治工作深度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并购、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100%法律审核把关要求,通过写入制度、嵌入流程,使其成为不可逾越的环节,做到“未经法律审核的议题不上会,项目不决策,合同不签署”,5年来累计审核近600万项。


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法治工作领军人物,全面参与重大决策,及时进行审核把关,既敢于说“不”,又善于说“可”,有效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全面推进合规管理,坚决筑牢防风险底线。


翁杰明介绍,为适应全球持续强化企业合规的大趋势,国资委在中国移动等5家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于2018年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陆续编发反垄断、出口管制、反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合规指南。


全面推进合规管理工作,推动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职能部门、各级子企业和全体员工,贯穿业务开展全过程。中央企业全部成立合规委员会,出台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合规管理“三道防线”。


四是突出抓好涉外风险管控,有力保障国际化经营。


在全球政治经济环境日趋复杂,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风险更加凸显的背景下,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同时,翁杰明表示,为加强境外法律专题研究,国资委先后编印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推动企业提前研判、深入评估风险。


五是强化监督问责,扣紧国资监管最后一环。


针对金融衍生业务、信托、基金等及时提出风险管控要求,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依法开展了降杠杆减负债防风险工作,整体负债率较2016年降低2.2个百分点,带息负债占比实现“九连降”。


翁杰明表示,坚持“先立规矩后办事”的原则,加快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截至目前,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212件,为国资监管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


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树立“雷区意识”,强化事中管控,通过建立风险提示函、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对高风险业务的实时动态监管,持续推动融资性贸易风险处置和出清。


“我们始终高度关注涉外法律风险防范,指导中央企业定期开展排查,针对投资准入、资本市场、知识产权等高风险领域,及时采取管控措施,防患于未然。”翁杰明表示。


央企法治建设成效明显


“十四五”时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面临的风险挑战更加严峻复杂,翁杰明指出,“我们把强法治、防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如何实现强法治、促管理、防风险?翁杰明强调,努力“实现一个目标、健全五个体系、提升五种能力”,即着力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持续提升法治工作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涉外保障能力、主动维权能力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力争部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为推动改革发展、促进基业长青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保障。


回顾过去五年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努力,翁杰明总结从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初步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重法治、防风险的工作机制。从集团总部到各级子企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推动力度持续增强。


翁杰明提到,国投等许多企业领导班子带头进行合规宣誓、签署合规承诺书;中国中铁形成一支5000多人的合规联络员队伍,实现三级单位和一线项目全覆盖。与此同时,国家电投等不少企业探索构建法治框架下的法律、合规、风险、内控协同运作机制,着力打造“法律合规大风控”管理体系。以及东方电气集团合规管理工作获得外方合作伙伴高度赞赏,进一步促成双方深度合作。


二是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风险防控体系。翁杰明提出法治工作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


在企业风险防控方面,吴姜宏在会上表示,通过坚持价值引领,彰显法治工作实效性创造性。提出,坚持风险导向,每年组织开展全系统重大法律风险排查、合规专项评价和内控综合评价,提出防范化解措施,指导企业积极防控化解风险;坚持维权导向,把加强纠纷案件应对化解作为维护企业利益的重要任务,不断强化各级主体责任,努力提升结案率、胜诉率、执行率;坚持问题导向,每年组织纠纷案件、风险事件及综合评价研讨会,分析反映出来的管理漏洞,完善制度、优化流程,持续提升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吴姜宏提到,“十三五”期间国家电投共处理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116件,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案件75件,挽回经济损失39.2亿元。


三是逐步打造一支能与国际大公司法务人员同台竞技的专业队伍。翁杰明表示,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重要子企业设置比例超过90%,法务人员达到3.2万人,比2015年增长60%,专业化率超过80%,为法治央企建设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的涉外人才培养,并出台吸引各类专业化人才的细化措施。“要逐步打造一支能与国际大公司法务人员同台竞技的专业人才队伍。”翁杰明说。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张翌表示,中国建筑已经建立起横向涵盖多业务、纵向贯穿各层级的法律服务体系,总法律顾问设置率提升至92%,机构设置率提升至98%,人员增长率达到226%。


据了解,南航集团对境外不同区域法律风险实行“红黄绿”标识管理,“查色识险,按色控险”;中国有色集团在对23个国家进行风险评级的基础上编制投资负面清单;中交集团启动35个国家法律风险防范数据库建设,为防控境外风险提供专业支撑;中国三峡集团、中粮集团等许多企业法务人员全程参与、深度介入境外重大投资项目,保障项目依法依规。


四是积极培育一种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企业文化。翁杰明提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经营管理的能力明显增强,“守法诚信是第一生命,违法经营是最大风险”等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企能力已经成为中央企业参与全球竞争、跻身世界一流的重要软实力,为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支撑保障。


会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于腾群表示,中国中铁在中央企业中率先提出“大合规”理念,着力构建符合企业特点的合规管理体系。


在践行“大合规”理念并推进体系建设中,于腾群提到,首先推动合规管理融入公司治理。将合规管理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合规职责,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从战略引领高度推动合规管理成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


其次,构建健全合规管理组织体系。据于腾群介绍,截止2020年,中铁股份全系统法律合规人员1686人,业务部门合规联络员5338人,项目法律合规专员4037人,为构建“大合规”体系提供了组织保障。


同时,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十三五”期间,先后两次开展规章制度清理,将合规要求写入各项规章制度,构建“三位一体”合规管理模式和“三防一查”合规管理机制,建立合规联席会议与合规联络员会议制度,推动合规管理全面覆盖、全程贯穿。


此前,在1月召开的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上,翁杰明也指出,要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持续提升法治工作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涉外法治工作能力、主动维权能力和信息化管理能力,不断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力争部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翁杰明认为,近年来中央企业总体上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持续强化法治建设,全力做好规范管理、防控风险这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