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规总院能源与电力 相关报告瞄准低碳与安全
能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7月14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下称电规总院)在京发布《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20》《中国电力发展报告2020》,回顾了“十三五”时期能源、电力发展,展望了“十四五”能源、电力发展趋势,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20》将新冠疫情和“双碳”目标作为关键词,以能源清洁转型发展作为主线,围绕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以及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核心问题开展研究和论述。
《中国电力发展报告2020》聚焦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力图从电力需求、电源发展、电网建设、电力体制机制等层次回答新型电力系统面临的关键问题。“十四五”时期,“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箭在弦上。
《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20》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积极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落实了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年均增速控制在3%以内,以较低的增速保障了经济健康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
它提出,“十四五”期间,应重点做好七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能源消费总量、消费强度的“双控”,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二是多措并举保障能源安全,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建设多轮驱动的能源安全体系,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三是大力提升能源绿色清洁程度,促进煤炭消费比重进一步降低,稳步提升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的消费比重,充分释放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四是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大力发展西部清洁能源基地,加强中东部地区分布式光伏、核电和海上风电布局,优化跨省区能源输送。五是推进能源创新发展,推进信息通信与能源技术加速融合,构建智慧能源系统,推进储能、氢能等新模式新业态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六是提高能源民生服务水平,继续扩大清洁取暖范围,推动电动汽车及配套基础设施快速发展,开展民生综合能源服务。七是完善能源体制机制,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完善储能、氢能等发展的相关支持政策。
《中国电力发展报告2020》预测,预计未来三年,风电发展有望在“十三五”平均水平基础上进一步提速,随着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集约化开发项目与海上风电的加快推进实施,全国年均新增规模有望达到3000至5000万千瓦的较高水平。在风电快速发展的同时,需要关注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的土地与环保受限因素,以及重点地区的消纳问题,保障项目合理利用率。
与风电相比,光伏发电建设周期短,资金投入量相对较低,具备开发潜力的区域分布较广,但是对土地的需求较大,在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受到相对较大的制约。未来三年,考虑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受到的土地、生态环保等因素制约,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布局预计延续以三北地区为主,分布式光伏发展将成为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的重要选择。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