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 团体标准发布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也是标准化事业的全面提升期,标准已经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形成了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机制,团体标准被赋予了法律地位,成为满足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需求的有力供给。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作为民政部注册登记,国务院国资委主管的国家一级社团组织,在先后起草《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确立了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并充分利用自身智库优势与政府部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不同体制类型企业等合作制定团体标准,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团体标准是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2020年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中企研〔2020〕30号),在研制过程中经多次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特别邀请了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央企业、地方国企、民营企业等有关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共同参与研讨,以期建立科学、完整、均衡的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该标准适合我国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状和需求,具有较高的适用性,将“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到实处。此项标准的发布填补了国内空白,成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对完善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由之路,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将以《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团体标准发布为契机,把握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制高点,在以往与企业深度密切合作、推进企业标准化评价工作基础上,开展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以期加快引导、规范、提升企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助力我国企业在新发展格局下,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现在,我作为主办方代表宣读《关于批准发布<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团体标准的公告》。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团体标准公告,2021年第1号(总第1号),关于批准发布《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团体标准的公告,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批准发布《企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T/CERDS 1-2021)团体标准,自2021年9月10日起实施,现予公告。


(作者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