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善长: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应重点发挥“四个头”作用

改革开放40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2018年10月,在国企改革领导人座谈会上,刘鹤副总理讲,要从战略层面认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地位。在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成立30周年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召开之际,更深刻地体会到企业改革对经济发展极大的促进作用。回顾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经贸委70家、国家体改委3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当时按照试点目标、16字的总体要求不断推进,使公司制、股份制从理论到实践深入人心。

90年代中期,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了第一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意见,提出了“抓大放小,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优胜劣汰,从整体上盘活国有经济。“抓大放小”的结果使我们很大一批经营上亟待有突破的国有企业改制,使我们市县以下的中小国有企业改制,形成了本世纪前20年民营企业大发展的一个基础。

90年代后期,朱基同志去调研山东诸城的股份合作制。尽管股份合作制是一个过渡形式,很难从根本上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但股份合作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很大,为后续的苏南模式、温州模式提供了思路。进入新世纪,苏南模式、温州模式正式开始向规范的公司制、股份制方向发展。

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提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有更多合格高质量的市场主体”。当前,我国企业面临着非常复杂的环境,尤其是战略环境日趋复杂,外部资源的获取越来越难,利益相关方对我国企业改革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将不局限于传统的资金问题、技术问题和人才问题。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实现做强做优做大,要发挥“四个头”的作用:一是弘扬“头头”的作用,发挥企业家的作用;二是发挥“头规”的作用,完善公司治理;三是发挥“头脑”的作用,企业要有发展的理念;四是发挥“头部”的作用,企业要有战略。

最后,希望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继续深入研究加强党的领导、发挥企业家作用、混合所有制企业差异化管控、完善激励机制等问题,为政府有关部门推动国企改革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