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能翻番吗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2035年我国人均GDP 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与高收入经济体相比,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比偏低,收入分配仍存在差距较大和结构不平衡的问题。如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已成为当下迫切需要研究的议题。
中等收入群体的概念、标准和规模
中等收入群体的概念,最早起源于西方“中产阶层”,但二者有所不同。中产阶层是以社会关系为基础的结构性位置,界定的依据除了收入标准外,还包括财产规模、职业地位、教育层次、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等多个维度,是一个综合性概念。“中等收入群体”则是以经济资源为基础的等级性位置,将收入作为唯一的划分标准,把收入处在中间阶层的群体视为中等收入群体。
本文采用2018年国家统计局对中等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即中国典型三口之 家年收入在10万—50万元之间(2018年价格),将我国居民划分为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三类主群体,对应的家庭年收入分别处于10万元以下、10万—50万元以及50万元以上的区间。
数据测算结果显示,2018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约占总人口的27%,人数在3.8亿左右,与目前常被提到的“我国4亿中等收入群体”的说法基本一致;低收入群体规模庞大,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0%,人数在10亿人左右;高收入群体规模较小,仅占总人口的0.41%。
从三大收入群体总体和内部结构看,2018年我国居民低收入群体内部结构发生“里程碑式”的变化, 最低20%子群体的规模显著缩小,首次出现由“金字塔形”向“橄榄形”转变。
“橄榄形”收入分配结构,即“中间大,两头小”是总体收入分布的目标结构,也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具体表现。
不同收入群体典型性特征对比
为了更好地揭示不同收入群体的典型性特征,总结提炼收入阶层向上流动的变化规律,在2018年CHIP调査数据基础上,我们选择了城乡分布、区域分布、家庭结构、收入来源、劳动力受教育情况和劳动力就业行业分布等重要维度进行对比研究,总结了低、中和高收入群体的典型特征,在此基础上探讨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实现路径。
1.城乡分布
从城乡分布看,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主要集中在城市,城镇居民、外来务工群体和农村居民占比分别为77. 8%、15.2%和7.0%。高收入群体也以城镇居民为主。低收入群体中占比最多的为农村居民(52.8%),城市居民(40.3%)次之,外来务工群体占比不到10%。值得注意的是,外来务工群体尽管规模较小,但接近半数外来务工人员已迈入中等收入阶层。
总体来看,未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目标不仅仅是加快提升农村居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倍差,城市内部的收入分化问题同样值得重视。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对缩小收入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也至关重要,要重点关注外来务工群体。
2.区域分布
从区域分布看,中等收入群体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中南和华东地区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占全国的64%,西南和华北地区占比分别为16%和12%,东北和西北地区占比较低。高收入群体区域分布不均衡的特点更加明显,华东地区占比接近50%,中南和华北地区占比分别为30%和12%,西南、东北和西北地区占比都不足5%。低收入群体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低收入群体数量占全国的比重要高于其总人口的占比,尤其是西南地区,常住人口占全国14%,但拥有全国22%的低收入人口。此外,由于庞大的人口基数,华东地区也存在相当比例的低收入群体。结合区域人口基数看,东部地区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最大,但内部分化较为明显,低收入群体数量同样可观;中部地区分布相对均衡;西部地区人口中低收入群体占比最高。
3.收入来源
总体来看,我国居民以工薪阶层为主,三个群体工资性收入占比均超过50%。其中,中等收入群体工资性收入比例最高(61.8%),低收入群体次之(55.6%),高收入群体最低(50.6%)。高收入群体更为明显的特征是高经营性收入,其占比接近一半(43.8%),显著高于中等收入群体(14.4%)和低收入群体(20.7%)。
总的来看,未来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一方面要稳住就业基本盘,保证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来源稳定且收入水平持续较快上升,另一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增加低收入群体的财产性收入。
4.家庭结构
家庭内部结构或是造成收入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低收入群体具有家庭规模大、劳动参与率高和抚养负担重的特点。2018年CHIP调査数据显示,低收入群体的平均家庭规模在4.3人左右,明显高于中高收入家庭,其中老人和儿童数量多、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低,意味着较少的劳动人口要承担更多的抚养任务,导致劳动参与率水平“被迫”上升。结合收入水平看,低收入群体本就收入较低,叠加过重的家庭负担,会使其长期陷入低收入群体困境。
5.劳动力受教育情况
受教育年限和学历水平与收入水平呈明显正相关关系,中高收入群体普遍具有更长的受教育年限和更高的学历水平。从接受过高等教育(大专、本科及以上)的比例看,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群体中的相应占比分别为16.2%、49. 4%和61.2%。低收入群体中,约60%的劳动力仅有小学、初中学历,总体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9. 6年,比中等收入群体低3年左右,这一数值明显大于中高收入群体的差异(0.8年)。值得注意的是,低收入群体中也有超过16%的人接受过大专、本科及以上的教育。
未来,随着中国经济增长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速高质量发展,人口红利带来的增长动能逐步减弱,人力资本的提升或将成为提高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关键。
6.劳动力就业行业分布
从行业看,不同行业间存在着不同的行业工资率,高技术和高附加值行业往往可以提供较高的劳动者报酬。高端服务业是指以技术性、知识性和公共服务为主的服务业,具体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组织等行业。
劳动者人力资本的差异,从根本上会造成生产率的差距,最终成为影响就业行业和收入水平的关键因素。未来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一方面要通过教育、培训等促进就业行业间的优化流动,另一方面要谨防制造业比重过快下降或制造业智能化迅速普及,造成低收入群体在没有得到充分培训前大规模失业的情况。
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 时间、潜在人群与意义
计算中等收入群体倍增的时间路径,需要同时考虑收入增长和收入结构的变 化。根据课题组测算,以2018年为基年,在经济实际潜在增长5%,居民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7.5%,以及低、中、高收入群体分别增长7.7%、7.1%和6. 9%的设定下,我国有望在2031年左右,实现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倍增。此后,根据对不同收入群体内部结构的深入研究,课题组推断潜在中等收入群体的分布并对其特征进行对比分析,量化展示中等收入群体倍增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根据课题组测算,“十四五”期间我国平均潜在增长率为5.5%,“十五五”期间降至4.4%,结合已经公布的2019—2020年GDP增速数据,综合判断2019—2030年实际GDP平均增长5.0%左右,并假设未来12年平均通胀率为2.5%,可以算出名义GDP年均涨幅为7.5%。
课题组使用国家统计局“典型三口之家年收入10万—50万元”作为2018年中等收入群体的下限和上限,在之后12年用2.5%的平均通胀率调整中等收入群体收入区间,得到2030年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为“典型三口之家年收入位于13.4万—67.2万元区间内”。
2008年以来,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围绕名义GDP增速小幅上下波动。整体计算,2008—202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平均值为10.3%,高出名义GDP增速0.1个百分点。“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基本同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因此,课题组设定2019-2030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平均增长7.5个百分点,与名义GDP增速相匹配。
近年来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同比持续高于城镇居民,且两者差距呈逐渐扩大态势。所以在未来预测中需要区分不同收入群体增速上的差异。2019年,农村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同比相差1.7个百分点。综合历史判断,课题组将预测期内的二者差距设为L5个百分点,即在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7. 5%的情况下,考虑到城乡户籍人口权重等因素,计算出农村和城镇居民收入分别增长8.3和6.8个百分点。根据不同收入群体内城乡居民分布的加权计算,未来低、中、高收入群体收入增速分别为 7.7%、7.1%、6.9%。(人口预测方面,课题组釆用了联合国发布的2019年《世界人口展望》中等变化情形的预测结果,显示到2030年我国人口总数将增加至14.64 亿。)
政策建议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中速高质量发展阶段,投资、出口对增长的拉动作用下降,消费和服务业逐步成为“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经济增长的重要结构性潜能。由此,我们提出,今后10-15年时间,中等收入群体应力争实现数量上的倍增,收入结构逐渐向“橄榄形”转变。中等收入群体作为边际消费倾向高(相对于高收入群体)、消费能力强的部分,是扩大消费容量进而拉动增长非常重要的力量。
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以经济总量增长为基础的。注重质量效益,经济保持合理增速,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要基本同步;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升二次分配效率,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缩小区域间、城乡间和城乡内部的收入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农村流动到城市工作的农民工人群,其市民化的过程将有力激发经济结构性潜能。下一步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战略,应以提升进城农民工人力资本为重点,采取多方面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力争在不长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对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城市落户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缩短负面清单;建设面向以农民工为主的安居房工程,降低建造成本,把安居房价格控制在与农民工购买力相适应的水平;与农村人口进城落户、提供安居房相配套,加快推进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供就业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吸收农民工就业;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流转, 增加农民工的财产性收入;促进机会公平,进一步打破不当行政性管制,给低收入阶层提供更多可及机会;各级政府要制定规划、完善政策,定期督查,确保落实。
当前城镇潜在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庞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要做好保就业、提工资和减负担的工作。保证就业整体稳定,注重民营企业发展,优化就业结构, 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加强劳动力职业培训、转换和再就业能力建设,提升劳动力的人力资本,推动工资性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教育、医疗和养老的支出比例,有效减轻低收入家庭抚养负担。
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关键在于“增收”和“增效”。一方面要盘活存量,另一方面要培育增量。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流转,创造条件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集体组织外部流转,积极稳妥务实地解决好小产权房问题,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完善乡村社会保障,巩固脱贫成果; 重点完善教育体系,促进机会均等,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体的人力资本,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人力资本差距,以增效带动增长的方式缩小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