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首个年度报告出炉 去年合计融资281亿元
2月18日,北交所发布了《北交所、新三板2021年市场改革发展报告》,这也是去年11月开市交易后,北交所交出的首份成绩单。
截至2021年底,北交所上市公司达到82家,其中,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占比87%,经营业绩突出、创新能力较强;新三板挂牌公司6932家,符合北交所上市财务条件的挂牌公司超过千家。累计783家公司获评专精特新“小巨人”,59家成长为“单项冠军”,65家公司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聚集效应初步形成,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等国家战略的功能更加凸显。
从报告内容看,2021年北交所呈现出了融资总量企稳、交易大幅改善、财富效应显现、投融生态优化、服务合力凝聚等特点。
股票全年平均涨幅达99%
从融资总量看,2021年北交所全市场发行598次,合计融资281亿元。其中,41家公司公开发行融资75亿元,已有2家北交所上市公司启动再融资,持续满足企业大额高效融资需求;532家公司完成定向发行557次,融资206亿元,其中自办发行122次,融资10亿元,全年拟定向发行募集金额同比增长55%,小额、快速、按需融资功能进一步发挥。
值得一提的是,宣布设立北交所以来,公开发行效率显著提升,股票认购倍数翻倍;定向发行结构优化,外部投资者认购金额占比提高16个百分点。
从财富增长看,2021年北交所交易大幅改善,市场交易额2815亿元,同比增长1.17倍。北交所引领示范作用显著,开市以来日均成交额较改革前精选层增长3倍,日均换手率1.8%,整体年化换手率为434%,符合中小市值股票流动性特征;股票全年平均涨幅达99%,平均市盈率47倍;市场深度增加,交易成本降低,价格韧性增强,交易质量明显优化。创新层和基础层获得有效带动,全年成交同比增长20%,10只指数全部上涨,估值定价能力得到改善。
从投融资投融生态看,截至2021年末,全市场投资者超476万,同比增长1.9倍;百余只公募基金入市交易,8只新设主题基金全部超募,社保基金、QFII均已进场,机构投资者加速布局,奠定了市场长期投资、价值投资逻辑基础。
聚焦“更早、更小、更新”
北交所与新三板共同构成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载体,一方面坚持层次递进,北交所上市公司均来源于新三板创新层,形成金字塔形的市场结构;另一方面坚持互联互通,与沪深交易所和区域股权市场建立转板对接机制,发挥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联接作用。上下贯通、内外连通的市场特色,使得企业向上发展意愿增强,市场吸引力提升。
全国股转公司董事长、北交所董事长徐明表示,建设发展北交所和新三板的总体思路是“质量并重、两端发力、内外协同、远近结合、服务兴市、科技铺路”;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实施路径。在这一过程中,要做好“四个坚持”,即坚持错位发展、坚持一体发展、坚持创新发展及坚持协同发展。
在建设和发展北交所的议题中,如何界定创新型中小企业,是外界共同关注的关键问题。
在徐明看来,相较发展成熟的大型企业,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具有七项特征:创新动力更强、知识依赖度更高、成长潜力更大、创新模式多元、行业分布多元、风险特征更突出、区域分布相对集中。在创新型中小企业识别过程中,须厘清两组关系,即与“专精特新”的关系、与“硬科技”“三创四新”的关系。
随着《北交所、新三板2021年市场改革发展报告》的发布,北交所的下一步发展思路和方向也逐渐清晰。
错位发展是北交所坚持的首要原则和方向。聚焦“更早、更小、更新”,充分体现市场包容性和精准性,与资本市场其他板块错位分工、有机联系,合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兼顾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特征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拓展数量规模,初步形成创新型中小企业集聚,丰富企业结构,围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形成多元结构板块。另一方面,做好互联互通。切实发挥承上启下功能,持续落实好与沪深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联通机制。
同时坚持一体化发展。要让处于不同发展阶段、拥有不同发展需求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各层次资本市场中找准位置,顺畅、高效递进发展。北交所将在融资、并购、交易等各方面,发挥好“龙头”撬动和“反哺”作用;创新层、基础层做细、做活,持续平衡企业挂牌成本收益。并以注册制改革为切入口,不断完善挂牌、分层、上市等制度,促进形成内部一以贯之、预期性强的准入体系。
创新发展是北交所下一步发展重点,即加大制度、产品和工具创新力度,结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对外融资、资产组合需求特点,持续构建工具丰富、机制多样、兼顾市场效率与风险约束的融资并购制度体系。结合不同层级市场的差异化需求和股权分散度基础,完善各有侧重、机制多元的交易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市场流动性和估值定价能力。适配市场规模建设,构建北交所指数及产品体系,逐步打造创新型中小企业“晴雨表”。
北交所还将坚持协同发展,即系统谋划市场发展与国家重大战略协同,拓宽市场发展的政策空间。持续推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挂牌上市政策、政务、舆论环境。加大力度引入各类专业机构。持续完善主办券商制度,引导中介机构更多开展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业务,培育一批专注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精品中介。支持商业银行为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展各类投贷业务,为市场汇聚更多信贷普惠金融政策。持续夯实市场发展法治基础,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强化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