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什么
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出台,提出我国将从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资源市场等方面打造全国统一的大市场。
《意见》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针对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出现的堵点和卡点,《意见》强调要立破并举,从六个方面明确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其中,从“立”的角度,《意见》明确要抓好“五统一”: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从“破”的角度,《意见》明确要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专家表示,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要处理好三种关系,即大市场与强市场的关系,统一大市场与畅通双循环的关系,以及统一性与区域性的关系。
据悉,这次《意见》的出台,是继2020年出台的《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2021年出台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之后,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重要部署。上述三个文件提出的政策措施有交集,更有递进,互为支撑形成一个整体,有利于加快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超撰文表示,《意见》明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意见稿聚焦供给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是经济工作的主线,核心在提高供给体系以满足国内需求,通过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实现高质量供给引领以创造新需求。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长期任务,并非一蹴而就,此前的2021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及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就已提出“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本次意见稿的发布则是对该项长期规划进行细化。我们认为建设统一大市场是着眼中长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经济发展全局的长久之策,并非短期经济下行的应对之策。
有报道认为,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既需要解决方法问题,更需要解决利益问题。重点要淡化“行政区经济”,构建起行之有效的区际利益分享机制。
事实上,近年来,在区域协调发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成功案例,值得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比如,在京津冀,雄安新区已进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关键时期。3家央企正将总部迁往雄安,100余家央企在雄安设立了分公司、子公司及各类分支机构,4所高校、2家医院在雄安的建设项目顺利推进,3700余家北京来源的民营企业到雄安创业发展。
分析认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齐头并进。需要指出的是,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过程中,要准确理解《意见》中关于“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的要求,要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结合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重大战略的实施,推动先行先试并积极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成果。同时,还要避免通过市场分割来强化区域之间的经济竞争,通过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加充分地激发出市场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