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应当如何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

近期,受疫情反复、能源价格高企、全球整体经济形势不佳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国部分中小微企业面临巨大经营压力。

对此,4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已要求各中央企业坚持稳市场主体,帮中小企业,积极优化产业生态,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之前,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抓紧抓实抓好房租减免工作,帮助服务业恢复发展。强调中央企业应算大账、强基础,高质量提供煤电油气运等基础服务,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

国资委还通过建立中央企业防范拖欠长效机制,保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无分歧欠款“动态清零”,纾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密切关注上下游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因疫情导致履约困难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可接受范围内通过协商变更合同条款,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积极引导中央企业通过产业基金、投资合作等方式,围绕主业积极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中央企业发挥好战略支撑作用,以平台等形式向中小企业共享技术、装备、人才等稀缺资源,构建协同合作、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帮助各类企业共同应对当前风险。

民营经济活则全局活,民营经济兴则全局兴。中小微企业数量在我国企业总数中占相当大比例。在关键时期,运用国有资本带动中小微企业走出困境,既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整体利益,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

即便是在被称为完全自由市场经济“大本营”的美国,政府运营的公共退休基金以及其他一些政府掌控的资源在经济危机时也会投注大量中小微企业,助其渡过难关。在2008年次贷危机后,美国联邦和部分州的公共退休基金就纷纷入场,加仓了相当一部分中小微企业的股票,稳定了市场信心。待这些中小微企业经营好转之后,政府基金再分批次退场。

近些年,我国国有资本投资了不少中小微企业,这里面有对经营困难企业的“接盘”,也有瞄准产业链的“布局”。但总的来说,国有资本是进的多,退的少。退出的大都也是依照国资委要求剥离的“两非”“两资”,而对于救助中小微企业这类的投资、并购,退出的并不多。

“国民共进”上,我国目前探索出的比较成熟做法之一是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通过“混合”,“国”“民”优势互补,既增强了企业实力,也激发了企业活力,实现了不同所有制参与主体的共赢。

不过在现实中,国企的混改需求有限,并不是所有的中小微企业都有机会参与混改,也不是所有中小微企业都愿意参与混改。因此,应该探索更多元、更适用的“国民合作”机制及适当时机的国资退出机制。

对此,我们不妨参考借鉴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一些做法。比如新加坡,为帮助民营企业纾困,政府除了对其直接投资之外,更多的是采用托管的方式,即将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暂时交由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代为管理,脱困后中小微企业再恢复自主经营。

而日本则是采用保市场份额的方式,通过经济产业省和经济团体联合会协调,由大型企业财团出让一部分市场份额来稳定中小微企业的收入及资金流;对于生产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大企业短期内代其生产以助其脱困。

目前我国多家中央企业和部分地方国有企业正在进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改革试点。建立、放大以现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主体架构的国有资本对中小微企业长效救助、退出体系,首先需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敢想敢试,避免运动式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