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集团的混改经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大潮中,东方电气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部署,按照“一原则、两遴选、三标配、四同步”模式毅然开启混改之路。加之精准监督护航,有力促进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创新、内在活力激发、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和产业链升级,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实现以“混”的举措,促“改”的落实。

明确“纲”与“目”,坚持“一原则”

推进混改,不可能一蹴而就,而要依据实际,稳慎实践,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东方电气集团坚决贯彻国资委关于混改的“三因三宜三不”原则,提出“三个明确”界定了“谁来改”“改什么”“怎么改”的战略目标,推进混改的“纲”“目”进一步清晰。

明确混改范围。分层分类,明确在“三新一充分一退出”范围内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明确混改清单。从企业和业务两个层面进行系统梳理,提出混改建议清单,重点关注、指导纳入清单的企业或业务并协同制订混改初步预案。同时,所属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及业务需求提出参与混改建议,由集团深改办定期评估后,将具备条件的企业和业务纳入混改清单。

明确混改路径。对于具有独立盈利能力的混改对象,可直接以业务及相关资产和人员整体出资,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合资新设混合所有制公司,亦可先设立全资子公司,再引入战略投资者混改方式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

突出“精”与“细”,做好“两遴选”

为切实发挥混改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满足“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要求,东方电气集团在混改推进前期扎实做好“两遴选”。

用好“细”字诀遴选混改对象。以必要性和可行性为衡量关键因素,建立了“三个有利于、集团战略、业务特征、治理结构、运营机制、财务状况、企业文化、核心团队”等“八维度”评估体系,进一步遴选适宜推进混改的企业,符合条件一家则启动实施一家。

把握“精”字诀遴选战略投资者。优选资金实力雄厚、行业影响力大、管理经验先进的战略投资者强强联合,或与上下游产业协同企业及产业基金等进行合作,进一步提升“匹配度”。

立足“新”与“活”,实施“三标配”

”只是手段,“改”才是目的。在混改过程中,东方电气集团同步推行实施“三标配”,坚决避免“只混不改”,实现经营机制“新”,激励举措“活”,助力市场竞争能力提升。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依法落实混改企业董事会职权。通过合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明确各股东方及企业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发布《对部分改革试点示范及产业平台型企业进一步授权放权方案》《关于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工作方案》,依法落实混改企业董事会六大职权。

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充分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落实职业经理人制度在混改企业全面推行,畅通现有管理人员和职业经理人的转换通道,并根据企业实际向经理层授权放权,有效激发经理层成员活力。

推进工资总额备案制,打破工资总额限制“天花板”。按照“一适应、两挂钩”要求,配套推行混改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对核心研发、技术团队及骨干人员薪酬实施差异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混改企业发展自主性。

把握“深”与“融”,落实“四同步”

无论混改怎么推进,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与作用都只能加强,不能减弱。东方电气集团把党组织建立、高质量党建工作开展作为混改必要前提,明确了混改企业党组织职能定位,严格落实“四同步”推进混改企业党建工作,从“确保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全覆盖’”“坚持加强党的建设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谋划”“明确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责任”“落实党组织法定地位和作用发挥”5个方面出发,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推进混改企业党建工作走“深”,与生产经营互“融”,确保混改企业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着眼“保”与“稳”,监督“再加码”

东方电气集团严格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国资监管要求,加强对混改全过程监督,确保依法合规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有序实现差异化管控在混改企业落实落地。

强化业务监督,规范操作流程。按照职责分工,从深化改革、投资规划、财务管理等方面,对混改可行性研究报告、混改方案、资产评估报告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专业审核意见;发布《集团公司所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操作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混改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操作流程。

强化审计监督,实施全过程监督。制定发布《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指引(试行)》,对前期可行性研究、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开展审计评估、引进非公资本投资者、推进企业运营机制改革等混改各个环节严格实施监督,严防暗箱操作、利益输送,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强化职工监督,维护职工权益。对混改过程中推进职工安置、实施员工持股等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提前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平稳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促“改”。东方电气集团实现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放大。集团混改子企业中,东方氢能作为集团公司首个科研成果孵化设立的科技型企业,入选国家第四批混改试点企业,在混改时同步完成员工持股中长期激励,进一步促进核心人才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2021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市场订单、营收规模、研发费用实现“三增长”;东方风电通过混改引入外部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企业运行效率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内部决策周期缩短53%2021年劳动生产率提升35%,达到46.8万元;东方汽轮机与战略投资者合资新设混改企业,实现了低效铸锻产业退出及转型升级,相关产业2021年全员劳动生产率较混改前提高1.6倍,人均收入提升40%

(文章来源:东方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