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制定国企党委责任清单 一体落实各方责任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国有企业落地生根,必须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精准制定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机构监督责任清单,推动形成横向协同、纵向传导,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的工作格局。
以正负面清单为抓手 促进主体责任系统协同
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有关责任主体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协同不力、传导不够等问题,应从正反两个方面制定企业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对各责任主体“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具体怎么做”进行细化明确,推动形成党委牵头抓总、书记统筹谋划、班子成员守土有责的主体责任体系。
一是紧紧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主体责任具有全局性、根本性,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国有企业党委应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领导党内监督工作、开展检查考核、严肃问责等方面认真具体地履职尽责。把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履行主体责任缺位错位、不督促检查责任落实、执行党的纪律不严,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等情形列入负面清单,推动党委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关键,在统筹谋划、执行推动、教育管理、示范引领等方面发挥着决定作用。党委书记应在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制度、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和严格自律等方面作做出表率,避免出现只挂帅不出征、缺乏责任担当、疏于管理监督、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不力、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不实等问题。
三是切实抓好“一岗双责”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是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中,应更加注重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分管范围内的廉洁风险防控,带头执行党规党纪,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委的具体安排,在“党委书记—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这个纵向责任链条中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
有效履行协助和监督责任 一体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国有企业纪检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要有效履行监督和协助两项职责,既要督促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又要增强协作配合意识,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搭建工作平台,带动监督体系有效运转,推动管党治党责任一体落实。
一是强化沟通协调,推动“四个责任”贯通联动。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报告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普遍问题或突出问题,就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情况进行沟通协调,提出监督工作建议,督促推动整改落实。要定期报请或会同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加强党内监督情况专题报告,综合分析企业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要及时向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全面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纪检机构要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坚守“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督促其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和管理监督职责,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通过参加(列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述责述廉、监督成果利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谈心谈话、开展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材料等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检机构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作者系国机集团纪委驻中国海航纪检组综合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