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端牢“中国饭碗” 践行国企责任担当
——阳光农险完全成本保险保障农民种地
“完全成本放开保,农民种地无烦恼!”黑龙江省绥滨县绥东镇东方村村民集体向绥滨县政府和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鹤岗中心支公司送上锦旗和感谢信。
阳光农业相互农业保险公司不断扩大承保覆盖范围并适时推出完全成本保险,为农业生产托底,满足风险保障的更高需求,成为农户生产经营的“定心丸”“安全带”。
一场大灾 两个标准 9年翘首盼“大险”
“往后种地就是只赚不赔的买卖!”东方村农民刘京仓感慨道,“种了一辈子地,终于等来了‘大险’(完全成本险)!”这番感慨,源于9年前的洪灾赔付。
2013年8月16日,二九○农场遭遇重大灾情,阳光农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查勘灾情,确定赔付标准为每亩水稻733元、大豆326元、玉米440元。
然而,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东方村的水稻赔付标准仅为200元/亩。村民不解:“为啥地挨着地,赔付标准差距这么大?”原来,二九○农场当时投保的是全国最高保障程度的农业保险,亩保费55元。而东方村水稻投保的是亩保费15元的基础成本保险。
一项保费 三级补贴 农民收入穿“铁甲”
“其最大优势就是低保高赔。” 阳光农险鹤岗中心支公司农险部经理张翔宇算了一笔账:水稻、玉米亩保费是70元/亩,个人只承担20%保费即14元/亩,中央、省级、县级分别补贴45%、25%和10%的保费,水稻亩保额高达1405元,玉米亩保额高达911元。保障程度基本涵盖农业生产的总成本,是真正的完全成本保险,相当于身着“钢盔铁甲”。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效果显著,越来越多种粮农民对完全成本保险充满了期待。
一方困难 多方相助 完全成本保“钱袋”
“对于广大投保父老乡亲来说,即便天公不作美,也能旱涝保收,保住‘钱袋子’明年再战。”绥滨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李晓海表示,绥滨县顶住财政紧张压力,多方助力纾困解难,全县推行完全成本保险,体现了农业大县保障农民利益的决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担当。
阳光农险副总经理杨庆华表示,将持续做好农业保险的扩面提标工作,不断优化灾害预警、生产提示等服务,撑起农业生产的“安全伞”,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