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监管体系与科创体系的建立
结合我本人20年前在杭州市当市长、金华市当市委书记的时候推行国企改革,后来到住建部负责科技创新13年的体会,我认为一方面我们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要在安全、科创上发挥顶梁柱的作用;另外一方面,现在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要在连接力、传感力、算力、存储力,四大创新能力上发挥顶梁柱作用。比如刚才朱民院长讲的ChatGPT,新的科技浪潮就像排山倒海一样冲击过来了,在国际科技潮流产生颠覆性变化的时候,我们的国企为什么不能产生世界级的创新型的企业家呢?我们的国企是做大了、做强了,但是我们还有些技术是“拼凑”出来的,我们要承认这个事实。所以我们要优化国企监管,要培育世界级的企业家。没有世界级的企业家,没有创新,我们也就不可能有产业链安全的保障,也不可能有国防安全的保证。
今天讲的第一个问题是要明确委托代理这根改革的主线。
为什么要讲委托代理?民企、国企和我们市场上募股的企业其实有很大的区别,民企委托代理很简单,我的资产我管,或者我的资产我招聘CEO来管,所以它的委托代理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央企,特别是大型央国企,委托代理是非常复杂的,这个是世界级的问题。我们的国企一方面要经营市场,另一方面也要“经营”职务级别。在任期只有几年的情况下,我们怎么能够产生像任正非、马斯克、ChatGPT之父山姆·阿尔特曼这样的企业家和企业出来?企业家说到底就是把科创的资源、人力的资源、市场的资源、物质的资源组合起来,组合的能力越好,越是跨国际组合、世界级的组合,就越能成为世界级的企业家。中国最稀缺的资源就是这样的企业家。
我们的国企改革这么多年,经历倒逼成本、股份制改造、改制等等,我觉得在这些成本控制方面与民企还是有差距的。再来看我们的上市公司,独董有没有发挥作用?独董都是招聘的,这与委托代理是矛盾的。资产的所有方与经营者存在鸿沟。这种鸿沟我们要通过委托代理的改良去弥补、去解决,这是一条主线,离开这条主线,其他都是技术性、程序性的问题,而不是战略性的问题。
第二点,要完善分类监管。分类监管的第一类是垄断性的企业,完全是服务国家战略为主的企业。既然是垄断性的,就要用垄断的监管方法,实现以竞争代替产业上或者空间上的垄断。第二类是市场竞争性的企业,我们能把它分列出去,以市场的方式监管。第三类是混合经营的企业,要灵活监管。如果我们强制地要求加强监管,可以试想,要求像马斯克这样的企业只能搞火箭不能搞其他主业会有什么结果?信息技术的发展、ChatGPT的兴起对很多产业都是降维打击,你不知道竞争对手从哪里来,不知道哪天会突然冒出来个技术把整个产业都颠覆了,而我们的监管却说这不能搞那不能搞,不能随机应变,这是有问题的。所以我们要区分为垄断性、市场竞争性、混合经营性企业,并实施分类监管。
第三点,推广分级监管。分级是什么概念?我原来所在的杭州市,国企有几百家,就实施分级监管:第一级是列入白名单的企业,从轻监管,而且有较大的混业经营、自主经营的权利。第二级是列入一般监管的企业。第三级是重点监管的企业。第四级是要派人入驻监管的企业。我们从委托代理角度看,到第四级的时候就只能派人入驻监管,没有别的办法。在这个分级监管的基础上,进行年度考核,不断地调整分级,好的保持在白名单,差的往后退,这就是一个正向的激励作用,内生的、企业家的积极性就调动起来了。
第四点,加固应急资产控制。我觉得国资委这方面的监管做得很好,就是财务汇出多少资金到外面,国资监管系统马上就能知道。如果有央企要汇出几十亿资金,系统马上就预警了。因为是采用的委托代理,这个是有必要的。最优秀的企业家也有可能分心,也有可能上当,也有可能受到诱惑,所以我们最后的防线一定要坚实。
第五点,防止拉郎配式的合营和臆造的新模式。最近李强总理说,“坐在办公室碰到的都是问题,深入基层看到的全是办法”。在国企改革的历史上,我们往往会犯的错误就是臆想的“新模式”,从上到下套下去,通过行政手段层层细化,然后无疾而终。而真正有灵魂的,能够持久的改革模式都来自基层首创。刚才讲到的海康威视就是我们那时候培养的企业,在杭州已经形成了一个国企民企完善的科创系统,这个科创系统支持不同类型企业创新,一个UT小灵通企业倒下了,千百个UT斯达康可以站起来。所以科创生态是深层的、长出来的。为什么ChatGPT很厉害,那就是深层的力量,实际上是基于基层、由无数办法经验堆积产生出来的。就像我们人类学语言,从小不断地学,神经性强化,这种语言学习就是成功的;用学语法的方式学语言是学不成功的。我们的企业长期“用学语法的方式学”是学不好的,所以要用深层的力量,用我们国企的改革、国企的监管,与科技创新这个时代的潮流会合在一起,就会产生像华为这样的世界级的企业。任正非实现了经营模式的自由,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自由,经营、分配模式和管理模式变更的自由,并且还有在企业经营管理年限的自由,有了这一类自由,就增加了深层次的企业家和世界级企业体系产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