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国企ESG实践: 以清洁能源助力能源低碳转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企业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应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现绿色发展, 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目标。重点议题包括应用清洁能源、助力“双碳”目标等。

在广东省国资委的指导下,大湾区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主动实践,力图在清洁能源领域寻求突破,助力能源低碳转型。发电类公司深耕太阳能、生物能、氢能、风能、海洋能、地热能、水能等清洁能源领域,持续加大清洁能源建设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清洁能源装机占比。非发电类公司则在生产经营中为清洁能源利用提供技术和资金等支持、拓展清洁能源应用场景或逐渐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转向更加绿色、更可持续的能源使用方式。

布局清洁能源业务。大湾区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积极布局清洁能源业务,转向更低碳化的能源结构。

以粤电力为例,该公司积极推动光伏发电项目,202212月粤电力海湾发电公司成为广东省首个电厂侧“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该项目设计装机总容量50MW,全容量投产后每年可提供清洁电能约5,614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9万吨,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5.2万吨,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再以国信证券为例,该公司加强对碳密集型企业的风险管理,实时把握碳市场变化及动向,及时调整业务举措,加大绿色、清洁能源行业客户及投资标的的关注力度和资金布局。

拓展清洁能源应用。大湾区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加大技术、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拓宽生产运营中清洁能源的应用范围和场景。

以越秀资本为例,该公司以大力开展分布式光伏、新能源车、发行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助力区域绿色经济发展,2022年支持绿色产业发展项目超3000个,投入资金总额超180亿元。

再以佛山照明为例,该公司推动LED产品研发生产绿色转型,积极推广高品质绿色节能照明产品,携手客户共同推动低碳发展。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对推进碳达峰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明确顶层规划。大湾区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积极稳妥推进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力争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以广汽集团为例,该公司编制并发布《“十四五”社会责任(ESG)发展规划》,推进完善集团社会责任工作顶层设计,形成具有广汽特色的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全面指导广汽集团未来社会责任(ESG)发展方向。

再以珠江船务为例,该公司制定《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以加强其ESG治理,并为ESG倡议的形成和执行提供一个方法,其基础是致力于以具有环境意识的方式开展业务,为珠江船务经营所在的社区创造价值,并以ESG策略概述其可持续发展愿景、使命、奉献和责任。

落实减碳降碳。结合总体部署,大湾区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从技术研发、生产运营、碳核算等领域主动开展各类实践,推动减碳降碳。

以深圳燃气为例,该公司建立“双碳”管理体系,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及碳资产管理制度,同时建设碳排放信息化监测系统,实现“双碳”数字化管理,系统推进“双碳”工作。

再以粤海置地为例,该公司为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提前规划布局,在项目规划与设计阶段嵌入多样化的绿色环保设计,提高可再生材料循环使用比例,推进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在各个项目的应用,通过雨水花园、透水架空平台、绿化屋顶等方式,实现节能降碳的同时,加强城市排水泄洪能力,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

(本文摘编自《粤港澳大湾区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蓝皮书》第二章·大湾区国有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实践进展,标题及文字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