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高净值高风险人群税收征管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完善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鼓励并提醒高净值高风险人士实现经济价值的同时注重其税务合规问题,并给高净值高风险人群税收管理指明了方向。

高净值高风险人群判定

持有超过1000万人民币可投资资产的个人,可界定为高净值人群。拥有高收入同时涉税风险较高的人群,可界定为高净值高风险人群,即双高人群。

随着经济不断腾飞,中国高净值人群规模逐年扩大。据《2022中国高净值人群家庭传承报告》,当前我国高净值家庭数量206万户并在逐年增加;其中,一部分高净值人群是通过创办实业进行财富积累的;一部分从事如职业经理、专业投资、演艺行业等不同领域获得高额收入,也有部分从事直播、游戏等新兴行业实现财富飞跃。

高净值高风险人群税收征管挑战

()收入来源多样,税收监管困难

高净值人群业务广泛,分布于国民经济各行业,除自身公司经营外,多涉及跨行业投资或股份持有。高净值人群跨区域流动性强,资产分布范围涵盖境内外,部分人在不同国家存在投资项目、跨境业务、房产等资产分布。其业务与资产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亦涉及国外税制、国际税收协定,给税收监管带来较大困难。

(二)签订阴阳合同,隐匿真实收入

由于双高人群收入偏高,部分人员利用阴阳合同掩饰真实收入,“阳合同”对外备查,“阴合同”实际履行,阴阳合同间存在较大金额差距,通过隐匿真实收入降低税负。

(三)转变税收性质,滥用税收政策

高净值人群中的个别企业主为逃避缴纳税收,常将大额投资收益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制造关联交易转变收入性质;或利用税收洼地政策成立公司,再通过核定征收降低税收。该类公司因无实际运营而实为空壳公司,存在着巨大的税收风险。

()低价股权转让,逃避分红税率

双高人群的资本性收入包括股权、分红、租赁所得等。在股权转让过程,个别人员常以不合理低价转让并虚假纳税申报;或将分红作为股东借款转到个人账户长期无意归还,构成逃避缴纳税款行为。

加强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税收征管

推进共同富裕,完善分配制度,需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2021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将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平台经济规范等列入税务系统征管的八个重点领域,重点关注并持续追踪。

()双高纳税人税收建议

1.提升纳税认知,增强税收遵从度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应尽义务,但仍有部分人纳税意识较为淡薄,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了较多负面影响。近年来,税务机关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发布《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着重查处重点领域涉税违法人员,规范市场秩序。双高人群应审时度势,带头遏制行业不良倾向,提高纳税意识,增强纳税主观能动性,强化自身税收信用,构建良好的税收环境。

2.强化风险意识,防范潜在税收风险

双高人群的财富取得方式较其他纳税人更为复杂,地域流动性更强,税收风险更高。目前,税务部门已打通与多部委、人民银行的信息通道,涉税信息高效共享,企业与个人的纳税状态、注册信息一览无余。类似阴阳合同、不合理低价转让股权、虚开发票等风险行为将实时被大数据监控。双高人群应及时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可能涉及风险的纳税行为,定期自查企业和个人的纳税情况,主动防范潜在的涉税风险。

(二)税务机关税收建议

1.推进金税四期,强化部门信息联动202212月,金税四期在四川正式

启动实施。金税四期环境下,税务机关将持续拓宽税收大数据来源,深入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数据有机贯通。建议税务部门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金税四期,高效利用与多部门信息联动的力量,支持稽查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企业和个人的涉税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双高人群的界定及关联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比例和稽查次数。

2.建立双高纳税人库,提升税收监管效能

建议税务机关依靠信息共享的支持建立双高纳税人库,掌握双高纳税人及其关联企业的相关信息,根据现金流量结构等数据判断双高纳税人的财富周期和纳税策略,动态划分其企业和个人风险指标等级,综合评定其风险分值并进行等级排序,对于双高纳税人及纳税行为进行风险点汇集和整体性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引领双高人群主动遵从税法和主动依法纳税。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察哈尔右翼后旗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