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五论国有企业
我从五个方面就国有企业的发展和运行问题谈一些思考和认识:一是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功能问题;二是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问题;三是国有企业的资本运营和资本投资问题;四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途径问题;五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 功能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国有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方式指明了方向,也让我们进一步思考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存在的意义。一个总体的认识是,国有资本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具体来看,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社会中的具体功能主要有以下五点。
第一,国有企业在我国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方面起着引领性、基础性作用。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投资建设前期投入高、产出回报慢,不是短期市场行为,也不是急功近利者关注的重点。尽管现在已有一些基建项目可以通过PPP的方式吸引非公有经济参与,但相当一部分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只能由国有企业来建设。例如,从投入产出的角度来看,高铁项目的资金量很大,回报不会很高、很快,但高铁项目对于改善居民生活、拉动地区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修建1000米高铁轨道需要1.5亿—2亿元,可能需要40—50年才能收回投入成本,操作中又必须由企业主体去承担回报周期这样长的项目,这时也只能由国有企业发挥其引领性和基础性作用。
第二,在国家相关产业发展进入危机和艰难的时刻,国有企业是稳定力量和中坚力量。在国民经济局部领域发生危机之时,政府不能仅仅作为市场的旁观者、守夜人,也应当有所作为,发挥政府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协调作用。在危机时进场托盘,危机过后择时退出,使危机中的企业摆脱困境、安然重生。当然,这样的协调工作有些不宜由政府直接参与操作,而由国有企业出面,采取一些准市场化的手段,往往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018年,政府在解决舆论热议的民营企业质押穿透平仓问题时,国有资本就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在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时候,国有企业将是一股重要的杠杆传递力量。所有企业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这对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国有企业不仅能够遵守国家调控政策的纪律,同时还能够成为帮助政府将调控政策全面实施到位的重要杠杆力量,这种传递功能不容忽视。
第四,国有企业在国家财力上也扮演着“准政府”角色,甚至可以说是政府第三财政的一个重要财力来源。一般而言,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由三个部分组成:其一,预算内税费收入,用于保障政府基本运行、公务员工资;其二,预算外基金收入,主要是土地出让金,用于保障日常建设需要;其三,国有资本预算收入。国有资本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往往有两种,一种是每年缴纳一定的利润给地方财政,也就是国有资本预算收入。目前,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比例是20%,这个比例最初是10%,而再过几年可能要提高到30%,这是一个红利预算。除此以外,国有企业对地方政府还有另一种贡献——承担义务。比如某些投融资平台类国有企业会帮地方政府完成一些事,但地方政府有时并没有把资金给足,实际上是国有企业用自己的效益来进行冲抵的。这相当于,地方政府既要做事,又要减少开支,国有企业替地方政府承担了一部分开支压力。在计算这类国有企业效益的时候,懂行的审计者会帮助国有企业算清这笔账,这部分效益损失实际上是对地方政府的一种支撑。
第五,国有企业是促进社会公平的一股重要力量。邓小平同志曾讲过,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现阶段,发挥公有制经济的基础作用,也主要依靠国有资本的收益。
总而言之,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之一,并且在上述五个方面表现出了更为具体的功能。一方面,在国民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按照常规的生产经营、投入产出概念进行的各种基建投资、公共服务、技术改进、生产力发展,都需要国有资本的注入。另一方面,国有资本规模非常庞大,更应该利用资本市场的手段来进行资本运作,资本运作和资产重组应该是国有资本优胜劣汰的基本常态,应该成为国有资本健康发展的一个基本手段。换句话说,掌握着几十亿、上百亿甚至上千亿国有资本的企业管理者,除了考虑日常生产经营、采购影响等事情外,更重要的一点是抓好资本运营、资产重组,这对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优化配置、更好地发挥五大功能会大有助益。
二、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 比重底线问题
我们国家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搞好国有经济,也坚定不移地搞活民营企业,这两个坚定不移是始终不渝的。在这两个“坚定不移”推动下,我们国家的民营经济从1979年20%的比例,上升到了现在的60%,我们经常说的非公经济在国民经济占比达到“5、6、7、8”,50%的税收、60%的经济比重、70%的研发投入、80%的劳动力就业数。
最近几年,经常有人讨论国进民退或者民进国退的问题,好像这几年民营经济发展不够快,是不是国有企业、国有经济的比重发展得更快挤占了民营经济的比重。我这里想说的一个观点,这些都是误解,都是对数据逻辑理解得不确切、缺乏基本概念产生的一个误解。我认为,我们这么多年,不管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各级政府对支持发展民营经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是不遗余力的,是坚定不移的。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一直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起着重大的推进作用、不可磨灭的作用,不论是80年代、90年代,新世纪初代10年到现在,在这个立场态度上,我们党、我们国家始终是没有变化的。
大家有时候会有一个感觉,比如广东省,他因为非公经济发展得很快。到2000年的时候你去查广东省GDP的数据,外资和民营等非公经济已经达到70%多的GDP,今天的广东省非公经济比重也是70%多。你是不是能得到结论,十几年下来广东省怎么非公经济比重上不去了?以前上的多,现在上的不多,是不是现在思路变了,不想发展非公经济了?错了,不是这么回事。如果以为非公经济比重可以从70%涨到80%多、涨到90%多才是正常的,我可以说在美国都做不到。
同样我们也可以看到,浙江的非公经济比重早在2000年左右的时候,他也是发展得很快的,浙江的非公经济占GDP的比重在80年代、90年代都是出了名的增长得快,到2000年之后它就到了71%,比广东省低一点,低两三个点。今天浙江省经过了十几年、二十年,是不是就变成了81%、91%呢?也不是,也是70%多一点。江苏省也是非公经济发展很快的,2000年左右是68%,现在也差不多68%、70%。
我讲这段意思,在中国改革开放最到位、发展最快的几个地方,在80年代、90年代非公经济迅速崛起,新世纪初到了70%左右,68%、70%、73%、74%。为什么这十几年涨不动了呢?是国进民退了还是怎么了?都不是,是天花板到了,任何一个国家都有20%左右的国有经济是固化的,美国如此,德国如此,法国如此,新加坡如此,所有国家都如此。
每个国家都有占GDP25%甚至30%左右的财政税收收入。作为政府每年必定有多少财政收入就会花掉多少,给公务员发工资,给事业单位的人发工资,就表现为当年的国民收入GDP的一部分。同样,政府拿一定的财政资金进行投资,也会产生GDP。教育、卫生、文化拨款投资都会产生GDP。大体上一个政府如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有30%,花完以后产生的GDP就会有20%左右。所以美国的GDP中也有20%左右是国有的,不是企业创造的,是政府运行的行为创造的。欧洲也如此。所有国家都如此。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政府的GDP中也有20%多税收,再加上政府还有非税收入,以至于中国政府花钱产生的GDP比美国政府可能高一点。美国政府20%,我们有个23%、24%,政府都有了20%多了。这个地方如果非公经济有70%,这个地方的国有企业实际上只有10个点、8个点而已。也就是说,不可能让广东没有国有经济。没有国有企业的经济,对一个地方来说政府一块总归占掉了20%,再加上国有企业占到8、9个点,非公经济到了70%差不多就是天花板,大体如此。对整个国家来说,非公经济比重达到了60%,政府行为的国有经济比重和国有企业运行形成的经济比重各占20%左右,是一个常态化的合理体系。
在我们的100里边有20是政府的量,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包括央企、包括地方国企,保持20%左右是必要的、是必须的。因为中国有“两个坚持”,国有经济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并存,坚定不移地推动两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是我们的宪法精神和基本路线决定的。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当非公经济达到了GDP的60%的时候,大家不要以为还可以像20%、30%、40%时候的那种感觉,不断地把这个比例往上涨,涨到了60%还应该到70%,还应该到80%,否则就是国进民退了,否则就是对民营经济不够重视了,没有这回事。
讲这个话的意思,首先要确立一个公有制的概念,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坚定不移地两种所有制并存、一起发展,绝不可能搞到公有制的企业比重连20%都没有。政府永远会有税收,永远会有个20%,还有80%都变成了非公经济?不可能的,也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应该的。因此,不管是混合所有制,还是资本运作重组,应该要有这个明确的概念。当今中国政府对非公经济的支持和推动可以说是诚心诚意、不遗余力的,而且非常快地推向极致、推向天花板,一下子就从20%推到了60%,40年推到60%,是不是再过40年推到100呢?那是幻觉。所以到了60%我不是说到天花板,比重绝对不增加了,以后涨到63%、65%也可能。总而言之,非公经济的步伐最重要的已经不在于占GDP的比重规模上把它扩大到60%、70%、80%、90%,而是在结构上,债务结构上、资产结构上把效益和质量搞上去。
同时,非公经济在国际竞争力上、在世界范围内的制造竞争上、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上、在经营企业的国际竞争上要崭露头角,要发挥作用,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做强做大。
三、国有企业的资本运营公司和资本投资公司的定义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的管理,提出了增强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目标。同时提出,国有经济的管理,要从管资产为主转化为管资本为主。这个管资本为主,在资本管理、资本运作上提出了两个命题,一个叫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第二个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三中全会报告里讲了这两个概念。大家有时候望文生义,感觉资本运营公司、资本投资公司是差不多的意思,所以所有的国有企业,管你中石油、中石化,好像要加强资本运作的时候两个概念对他们都有用。要做大、做强、做好资本投资的时候,好像也是一回事,这里边就有一个对三中全会决定的这两个定义理解得不深、不透的问题。搞资本重组的人、搞资本运作的人,如果不理解这两个词重要的区别,基本上就是忽悠、就是好读书不求甚解的马大哈。资本运营公司、资本投资公司到底什么意思?大家要把定义搞清楚,因为这是资本重组、资本运作基本面、基础性的概念。
所谓资本运营公司,就是一个不举债运营的公司,有100亿资本金就做100亿资金的运作,这个公司的总资产等于总资本,因为它没有举债。如果你100亿资本却有200亿的贷款,这个公司总资产就是300亿了。所以它的总资产等于总资本。不举债,100年也不举债。所谓资本运营公司,就是不举债运营的公司。第二个概念,只投资,不参与被投资公司具体的人财物的管理。就像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拿了10个亿到某个公司投资,他不管这个公司的人财物,不管这个公司的子公司、孙公司的事,不会去管市场、营销,或者去管这个公司的产品开发。这些是那个公司的事,私募基金只是一个财务投资者,所以资本运营公司本质上是一个财务投资者,跟私募基金差不多,你可以不叫基金公司,就叫投资公司。像淡马锡,有5000亿新元,差不多等于4000亿美元左右的资本,他不举债,把这4000亿美元1/3投在美国、1/3投在欧洲、1/3投在中国和亚洲其他地区。它投了资以后,不管你的具体的事。淡马锡到今天为止管着几千亿新元,相当于几万亿人民币的投资,全部公司总的员工人数800人,包括在全世界办事处的人,北京的、总部的、亚洲总部的,或者欧洲总部的,通通算在一起800人。如果我们按照常规,拿了几千亿美元投资了各种公司,如果人财物都是你在管,包括员工也是你招来的,可能有几万人、几十万人。资本运作的公司,相当于一个财务公司、理财公司,哪怕拿了1000亿美元,可能只要1000人或者500人。一个人管2亿美元,就是这么在管。
中央讲的资本运营公司就是干这个活的,类似于淡马锡,类似于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哪怕资金是国家的,但你是用的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
巴菲特投资公司也是如此,也是一种运营公司。他投资的各种企业,投资在股票市场,投资在可口可乐,是不管可口可乐里的经营管理、人事管理的。你干的实在不好我把股票抛了走了。他也在董事会发表意见,进行审计和监督,资本运营公司是干这个活的。按这个目标,我们国家有300多万亿的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资本金如果算个账有个80多万亿,是不是应该拿出10万亿甚至20万亿。人不用多,有非常高超的理财大师在这里边做基本的管理人员。这正是三中全会文件所提议、所期望的。
第二类,资本投资公司。三中全会《决定》文本里讲到的资本投资公司就是指产业类的或者伞形控股类的公司。这类公司一般有三级。第一级是集团级。集团级负责资本运作,投资决策等等;第二级就是产品开发、市场竞争营销的子公司;第三级就是工厂,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劳动人事管理、职工运作管理,以及市场各方面安全的管理。就是说中石油、中石化,上面是集团,中间是各种各样的公司,到了基层就是很大很大的工厂。哪怕1万亿产值、2万亿产值、10万亿产值,也是在这么几个层次的框架里形成一个产业集团。第一级是资本运作决策层,中间公司级是盈利、销售、利润、管控的一个级,第三级是安全运行、保证质量的生产管理的一个层级。这样的产业类公司是分为三级的资本投资集团。还有一种是伞形公司。整个公司不是一个产业,这边搞房地产,那边可能在搞百货商店,还有一边可能在搞一个什么工业制造业。比如美国的GE。GE差不多5000亿美元的资产,里边有银行,也有房地产,也有造发动机、造飞机发动机的,还有电子制造业的等等。相当于集团管着几个方方面面。他控股,他直接一直管下去,形成一个伞形的控股公司。这两种公司,不管是产业类的还是伞形控股类的,一般都是叫做资本投资公司。
讲到这里就可以分析一下国资委的一百几十个集团,基本是伞形的或者产业类的公司,都是资本投资公司。现有的300多万亿国有资产,资本运营公司的资本金不到1万亿,很小,有等于无,不起什么重要作用。是不是就落实好了三中全会精神呢?三中全会召开已经8年了,怎么还没把这个体制调过来?总之,这是资产管理转变为资本管理的一个重要的改革方向。
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当下中国的国有资本管理,不管是省里还是国家的,资本运作很重要的一块,是把一部分的国有资本圈起来,变成资本运营类的,不管是公司类的、还是基金类的,变成1万亿或者5万亿、10万亿的资本,这个资本就用私募基金的方式,或者巴菲特投资、淡马锡投资这一类的公司投资方式。这一类投资是股权投资,不带任何债务。投了资以后,只管财务,不管吃喝拉撒睡。你这个投资哪怕投了几千亿到这些公司,这些公司到底怎么发展,由这些公司自己的党委、财务、公司法人代表管理,你就是个财务投资者,但是要保值增值。淡马锡20多年,平均资本回报率15%,这是不是对国家最大的报答、贡献。
总之,把这两个体系理好是当今我们国家资本运作、国有资本经营很重要的事,也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很重要的事。这是我讲的第三件事。
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发展问题
三中全会决定要通过混合所有制,使国有的、集体的、民营的,包括外资的股权交叉形成资源优化配置,形成杠杆放大的作用,形成经济的新活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不能从概念出发,为混合而混合,混合的过程一定是有目的的。站在国有的角度讲,一般就是这么五个目的。
第一,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一个国有独资集团好像产权很清晰,但由于法人治理结构中缺少各方面的平衡,容易缺少监督,容易内部人控制。为了转制的需要去推进混合所有制,使集团公司董事会变成多元的股权董事会,这种混合所有制是为转制、为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化而搞的混合所有制。
第二,为了资源优化配置,我这一块资源和你这个民营甚至外资的那块资源有互补性,我们一起合作,股权上互相划转,形成了混合所有制。混合以后资金实力扩大了,而且这两个企业中的长项、技术或者其他市场资源互补了,资源优化配置,一加一大于二,这也是推进混合所有制的一个目的。
第三,集团公司发生困难了,不得已也好,主动出击也好,通过混合所有制引入战略投资者,把自己的困难甩掉,不是破产重组,而是通过资产重组化解客观存在的困难,这也是一个目的。
第四,希望有超常规的发展。我收购了你,通过集团公司之间换股的方式,形成了子公司等值收购,母公司换股混合成一个多元的股权制公司,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这也是一个目的。
第五,时代发生变化,政策发生变化,整个的运行基础发生变化,这个时候适应性地与关联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把握机遇,更好发展,也是一个目的。
总之,混合所有制绝不是书呆子式的为概念而去混合,是有一定目的的。
必须明确,国有企业集团在推进混合所有制的过程中,它的公司性质、特点及混合深度、程度是有区别的。至少可以分为五大类:
第一种,需保持国有独资形态的公司。比如特定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涉及的业务是特别保密的、有特殊功能的、是必须独资的。有这种业务,该独资就独资,它就不参与混合所有制了。又如一个资本运营公司,有一万亿资本组建了一个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因为是运营公司,永远不会找别的公司成为股东。淡马锡企业4000亿、5000亿新元就是财政部投的,不存在各个国家的资本或者民营资本一起往淡马锡集团层入股。谁都想入股,因为他连续20年15%的回报。它始终独资。也就是说资本运营公司、资本运营的基金就是独资的。这个独资跟别的人的基金、别的企业合作,一起投资某个企业,这个可以合作。但是资本运营公司本身这个法人独资,资本投资集团中的某些特定行业,如果国家意志认为就该投资,那就投资,这是第一种,就是要坚持独资的这种特定的企业。
第二种,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凡是国有独资,规模又极大的,一旦引入战略投资者,就实现了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转制。基本上混合的朋友、混合的对象往往是战略性的基金,可以是我们自己国资委里的资本运营公司,也可以是跟国资委没关系,但和国家有关的社保基金理事会等。可以是中投这样的国家主权基金类投资公司,当然,也可以是民营企业里非常有实力的财务性的基金投资公司。这种公司,即让它控股,让它来管理这个国有大集团几万人的事,它也不会来管,它就是财务投资、财务监督,保持一个法人治理结构,这个结构是货真价实的董事会,这些人在董事会里提意见是真刀真枪,绝不含糊的。在这个意义上形成混合所有制,这是第二种。
第三种,有些集团本身引入战略投资者之后上市,就按上市公司规则走,也是一种混合所有制。
第四种,就是有些集团哪怕有几千亿资本,但是理论上市场化可以控股,也可以控股权给其他参与投资的非公经济或者外资,可以全部转让掉,也可以转让一部分,也可以转让控股权,可以完全市场化地推开。
第五种,国有资本对外资企业或民营企业参股投资,这也是一种混合所有制。不管是资本运营公司,还是资本投资公司,也可以参与投资非公经济的集团,参与他们的股权投资,投了以后人家控股,自己只是财务投资,所以资本运营公司不仅是投资国有资本的公司,也可以投资到市场上的各种类型的企业,只要效益好、有前景就可以去投资。
除此之外,由政府主导、直接推动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类PPP项目,也是一种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概念。
五、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 面临的主要问题
当前市场主体活力不够、信心不足,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疲弱乏力,导致经济不振不活。近年来,受内外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持续走低,且低于潜在增速,其中全要素生产率水平不高是主要原因。根据学者估计,2019年我国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速在1.25%左右,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只有美国的40%、德国的43%、日本的60%。全要素生产率偏低,一方面与技术进步缓慢有关,另一方面与资源配置效率不高有关,反映到微观主体上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从改革方面看,国有经济使命功能不清、布局结构失调,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国企改革的战略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国企改革三年行动(2020—2022)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这一工作带来的改革边际效应正在递减。总体上,国有经济发展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布局结构不合理。进入中国式现代化新阶段,国有经济要发挥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但目前国有经济的分布总体上处于产业链的上游,在资源型产业、重化工产业和部分中高端装备制造业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以及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中度不够,支撑整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仍不够显著。二是分类改革进展缓慢。不同的功能使命对应于不同的发展目标和治理要求,在经济活动的不同领域国有经济的比较优势也不同,因此需要对国有企业涉及的不同业务进行分类改革、分类治理。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就提出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但10年过去了,贯彻效果不太令人满意。根源在于改革停留于企业层面,未能从业务层面对现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导致治理起来眉毛胡子一把抓。三是管资本的体制仍未有效理顺。作为管资本的重要平台,国有资本投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进展缓慢,近百家央企中仅有19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2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投资公司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角色功能未能有效理顺,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方面的功能也未能有效发挥。
另一方面,从开放方面来看,与高标准的国际经贸规则要求有不小差距。2021年9月16日,中国宣布正式申请加入CPTPP。CPTPP关于商业考虑和非歧视义务、非商业援助、透明度等规则,对缔约国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对照CPTPP的有关规则要求,现有国有经济从宏观层面的监管到微观层面的治理和经营都面临不小的差距和挑战。比如,针对“非商业援助”的要求,一方面,一些国有企业的确得到了来自政府直接或间接的“非商业援助”;另一方面,一些国有企业却承担了超越作为一个商业机构应有的义务,本应得到一定的补偿或补贴,却没有得到。在实践中,部分国有企业所涉足领域对非国有实体实行准入限制,容易因此被视为获得“非商业援助”,甚至被扣上了WTO规则意义上的“公共机构”的帽子。再比如,关于“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完全满足这两项要求也存在一定难度。我们很多央企既涉足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又涉足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还常常被赋予了不少公益性的任务,而这些往往短期内得不到有效回报,需要靠一些“市场优势”产生的超额利润来进行交叉补贴。这种“市场优势”是其自身竞争力的体现,但更多是行政性资源垄断所产生的,却又不属于“指定垄断”,让其更容易被贴上违反“非歧视待遇”和“商业考虑”原则的标签。这些问题的背后,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对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功能和使命的深入认识。由于认识不到位,所以政策不到位、改革不到位、治理不到位,企业理应承担的功能使命也就不到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难以到位,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如CPTPP时也难有实质性的改革。
综合上述五个方面,归根结底就一句话: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运行方式的原则要求。三中全会决定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讲,就是两条:一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二是在发展和改革中不忘初心和宗旨。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总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本文为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在第三届国有企业改革与创新论坛上的发言。文章来源:现代国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