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分类考核快速推进
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进入“下半场”,国有企业考核机制改革备受关注。
9月11日—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在广西调研时指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国家战略要求和企业个体差异,开展针对性个性化考核,引导企业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全级次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
今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首次提出要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这意味着,单独考核国企战略使命的完成情况将被提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国企改革领域的专家学者认为,分类考核将成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国资监管层面改革的重要突破,有助于构建完善国资监督管理体制。另外,目前国有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所承担的成本、让渡的效益还不能得到客观反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社会对国有企业的整体评价。分类考核的全面精准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整体评价。
央企差异化考核纵深推进
国有企业考核制度对于国企经营运行具有重要导向作用。近年来,国资委持续探索并完善对国资国企的分类考核。
2023年,国资委突出“一利五率”目标牵引,推动中央企业在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上勇挑大梁。2023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6万亿元,净资产收益率6.6%,全员劳动生产率78.4万元/人,营业现金比率10.1%,年末资产负债率64.8%,研发投入强度持续提升。
在此基础上,2024年,国资委明确对中央企业全面实施“一企一策”考核,即统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企业差异性,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承担重大任务等情况,增加反映价值创造能力的针对性考核指标,“一企一策”签订个性化经营业绩责任书,引导企业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推动培育新质生产力方面,国资委强化研发投入和产出“双线”考核,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差异化考核机制;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考核,引导企业加快优化布局结构,深入推进转型升级,全力以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
从国资委公布的数据看,2024年上半年,中央企业战新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6.9%,在总投资中占比超过37%。2024年,国有资本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的比例将达83%。2022年、2023年央企连续两年研发投入超过万亿元。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日前透露,国资委已出台了针对19个行业的考核实施方案,在2024年度对中央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中,个性化指标占比达到77%。
中国海油、中国电建、华润集团、中国化学等大型央企已在下属企业个性化考核方面加速展开实践。
中国海油聚焦功能类别、业务特点、个体差异,差异化、精准化构建“一类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机制,有效引导和推动被考核对象更好履行职责使命。
根据各单位功能定位和特点,中国海油将考核对象分为生产经营单位和协同保障单位两大类别,差异化设置业绩考核系数,分类保障集团整体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对不同业务类型单位,围绕功能保障、经济效益、科技创新、合规风控等重点任务,提出差异化权重要求,突出考核重点。针对不同企业主体,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和短板弱项情况,通过分层级、分阶段等方式,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牵引各单位锻长板、补短板、扩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华润集团根据行业地位、盈利贡献等将业务单元分为四类:成熟稳健类侧重考核其对集团利润贡献度、行业地位以及探索新赛道等指标;战略发展类侧重考核成长性细分赛道、关键核心能力打造等指标;转型重塑类侧重考核产业进退、转型发展、效率效益等指标;孵化培育类侧重考核重点业务布局、组织能力、机制建设等指标。
张玉卓表示,进一步深化对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分类考核、分类核算是全面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国资委将根据企业不同功能作用,设置更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考核指标,探索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考核,充分体现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国家战略导向、战略要求,充分体现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差异性的精准把握。
地方国资快速跟进
地方层面,湖北、宁夏、安徽、贵州等多地国资委也开始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一企一策”考核机制。
宁夏国资委近日印发的《自治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及配套实施方案显示,宁夏国资将全面实施“一企一策”精准考核,根据企业发展阶段和功能定位、行业特点、承担重大任务等情况,统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企业差异性,加大功能保障任务考核力度,降低公益类企业经济效益指标权重。
安徽国资委围绕战略布局,制定“一企一策”专考事项,将“分类考核”推进到“分户考核”。安徽省国资委副主任李向阳在安徽省举行的“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上介绍,安徽将省属企业划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企业,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实施分类考核。立足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和战略发展目标,制定突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功能保障和风险防控考核的“一企一策”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贵州国资委多方发力改革国资国企考核分配制度,一是制定“一企一策”专考事项,将“分类考核”推进到“分户考核”;二是通过“以渣定产”“科技创新”等专项考核,倒逼企业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升核心竞争力;三是探索建立功能价值业务板块的分类核算及考核机制,引导企业增强核心功能;四是创新建立企业负责人基本薪酬动态调整机制,差异化确定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切实避免负责人基本年薪“一刀切”式核定、“搭便车”式享受薪酬基数变化带来的“高水平大锅饭”现象;五是注重目标引领,化解“低定高超”考核难题。创建目标值分档机制,激励企业科学设定具有挑战性的业绩目标,“踮起脚尖走路”。
湖北国资委是较早一批实施“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分类考核的地方国资委。湖北国资委在分类考核体系中,对市场竞争类国企重点考核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对金融服务类国企重点考核盈利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对功能保障类国企重点考核成本控制和服务保障能力。同时制定公益性业务清单,对因承担公益性业务导致实际收益较市场收益减少的部分,在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客观评价经营绩效。
“一企一策”考核体系的实施,对于地方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效果逐步显现。以湖北省为例,2023年底,湖北省属国企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9.14%,全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同比增长39.69%、37.16%。
中国人民大学国有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杨继东认为,未来,央企的分类可能会在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的基础上进行更加精细化分类。从功能定位来看,中央企业要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要在科技创新和引领产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而地方国企数量众多,种类繁杂,更多涉及竞争性领域,需要实现保值增值。
提升国有企业整体评价
针对国资国企的考核与评价,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吴刚梁认为,经济责任比较容易考核与评价,目前国资监管部门有“一利五率”等一套比较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但是,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的功能价值考核不容易量化。目前国有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所承担的成本、让渡的效益还不能得到客观反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社会对国有企业的整体评价。国有企业考核监管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与分类考核的全面精准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整体评价。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首次提出要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这意味着,单独考核国企战略使命的完成情况将被提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国资委研究中心国资监管研究处副处长李寒湜表示,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要求建立科学客观、可量化的国有企业功能价值评价体系,并进行定期评价。这一评价将与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等另外两类考核评价共同构成国有企业评价体系,形成更加立体的考评维度。具体到行业,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共事业等重点行业的中游的网络型基础设施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特性,具有自然垄断属性。国际上,不少国家在反垄断法中为自然垄断行业制定豁免规定,或出台专门法律保护自然垄断环节。在自然垄断环节,要独立核算并建立功能使命评价制度。
关于国资委未来的考核方向,张玉卓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将根据中央企业整体上承担使命多维、产业分布多样、业务板块多元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更有针对性、更加个性化的考核指标,加快实现“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引导企业各展所长,争当不同赛道的“尖子生”,实现质量更高、功能更优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