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赋能科创的“1235”模式
一、国家能源集团资本赋能科创的“1235”模式背景
股权投资是科技金融中最重要的环节,可以带动银行、保险等多种金融资源进入科技领域,为科技发展提供支持服务。在当前因募资来源收窄、风险容忍度降低、退出渠道受限等痛点导致风投规模降低的背景下,应该支持和鼓励早期股权投资能够真正去承担科技创新的风险。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赋能科创的“1235”模式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资委关于科技自立自强、强化央企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央企“三个作用”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通过资本与科技深度耦合,形成助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一)加强科技金融驱动支撑是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科技金融驱动支撑不足是集团公司“四个不足”需要着力改善和扭转的问题,国家能源集团为高质量发展战新产业,亟需加强科技与资本的深度融合,推动资本支撑科技快速发展,引领行业科技进步,提升集团公司科技品牌。
(二)加快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产研用服务体系是面向全生命周期科技创新的基础性需求
科技创新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生命周期需要分阶段、针对性的资金支持,各创新节点资金需求不同,培育风险不同,适配金融工具不同。目前,国家能源集团以资本为纽带的产研用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存在短板,科研院普遍融资渠道单一,缺少孵化转化平台,资本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助力仍然不足。因此,迫切需要加快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产研用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创新周期中各阶段资本需求,提升产出效率,加速成果转化,让科技创新真正转化为生产力,支撑集团公司创新型企业、世界一流企业目标的实现。
(三)加快转变科技创新驱动增长模式是全生命周期资本运营体系的发展性需求
资本运营体系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需不断深化与科技创新体系的融合,通过丰富创新型金融产品、引导多种创新投资模式、支持市场激励机制等方式,促进关键技术、人才、资本等多种创新要素的相互驱动、融合发展,加快建立畅通科技、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的纽带。目前,国家能源集团的资本运营体系尚缺少种子基金等创投基金工具包,因此,迫切需要加快转变科技创新驱动增长模式。
二、国家能源集团资本赋能科创的“1235”模式内容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赋能科创的“1235”模式将加快构建以资本为纽带的产研用服务体系,引导资金做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并助力科技创新驱动模式转变,以“种子基金”等资本工具替代传统间接融资模式,建立与集团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主战场激励相容、机制相适的产业金融高质量发展机制。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赋能科创的“1235”模式主要包括:“1”个总体目标:构建国能特色的“产研用”科技孵化器机制体系。“2”个循环融合:将资本的“募投管退”全生命周期循环与科技创新的“产研用”循环有机融合,形成紧耦合的双循环科技孵化器体系。“3”个阶段接力赋能:按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分为研发(0~10)、产业化(10~100)、产品应用(100~N)三个关键阶段。“5”个关键保障:统筹重大科研、示范工程、技术资源、内部市场和考核体系。
(一)总体目标
有机融合资本运营全生命周期与科技创新“产研用”双循环,丰富资本工具箱,构建国能特色的“产研用”科技孵化器机制体系。
(二)2个循环融合
瞄准集团公司重点布局科技方向,将资本的全生命周期循环(“募投管退”)与科技创新的“产研用”循环有机融合,形成双循环科技孵化器体系,实现从科技创新、产业孵化到战新产业培育的全流程资本接力赋能。
(三)3个阶段接力赋能
按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将研发、产业化、产品应用三个关键阶段,分为0~1、1~10、10~100、100~N,其中0~1和1~10属研发阶段。充分发挥种子基金、产业基金等不同方式的特长,在科技创新“产研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灵活衔接,各种资本的“募投管退”生命周期有序接力。资本运营与科技创新形成有机协同关系,解决创新堵点、痛点问题,使得集团能够更高效高质量地推动科技创新,并实现更大的价值创造。
1.研发阶段(0~10)
(1)第一阶段(0~1):科研立项资金+科技专项资金池
定义。第一阶段(0~1)是指技术从无到有,实现零的突破,具体包括:从概念(Idea)形成、概念验证(可行性调研)、关键功能实验室研究、实验室小试到中试的阶段。
赋能模式。对于处于第一阶段的研发项目,一是沿用目前科研项目经费渠道,提供科技立项资金;二是考虑集团统筹成立科技专项资金池,采用更加灵活的形式定向支持项目研发。
(2)第二阶段(1~10):种子基金赋能模式
定义。第二阶段(1~10)是指技术经进一步研发孵化,转化为可以进入用户应用市场的成果,具体包括:用户验证、完成示范项目或者产品开发。
赋能模式。对于处于第二阶段的项目,通过种子基金以股权方式向孵化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具体情况如下:种子基金的设立。由集团公司牵头,由集团专业化上市公司和主要产业公司出资,由基金公司管理,设立有限合伙制的种子基金,首期规模2亿元。孵化公司的设立。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国家能源集团直属研发机构,简称低碳院)联合种子基金设立孵化公司,对研发技术进行进一步的项目示范、产品测试、用户市场验证。孵化公司的运营管理。由低碳院负责孵化公司实际管理,筛选符合条件的研发技术注入孵化公司,发挥低碳院科研人才优势和技术更新迭代优势,对孵化项目“扶上马再送一程”。种子基金根据项目资金需求金额向孵化公司注入资金,由孵化公司独立统一使用。对研发成果进行产品开发、市场验证,产品质量稳定、市场认可、孵化成熟以后,可以从孵化公司“毕业”,进入产业化阶段运营。种子基金的收益及退出方式。孵化公司可以将孵化形成的知识产权进行许可或转让获得投资回报、提升公司价值,也可以将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成立项目公司。种子基金收益主要是通过孵化公司孵化增值在投资分红或投资转让退出时实现收益,也可以通过将对孵化公司的股份折股到新设立的项目公司,或通过优先投资权继续向新的项目公司投资。
2.产业化阶段(10~100):产业基金赋能模式
定义。科研成果在孵化公司经过“从1~10”的项目示范、产品开发和市场验证后,取得一定的市场和客户资源,有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可以进入规模化生产的阶段,即产业化阶段。
赋能模式。该阶段主要通过集团产业基金进行资本赋能,实现科技成果“从10~100”的飞跃,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公司的设立。研发技术从孵化公司“毕业”后,单独设立项目公司进行产业化。由产业平台公司和产业基金资本注入,科研单位技术入股或进行技术许可。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由产业平台公司控股管理。利用产业平台公司的工程化、制造生产能力以及市场推广等方面的优势,结合科研单位持续的技术支持及金融资本的资本运作,冲刺上市。收益及退出方式。主要通过项目公司运营收益分红、进行股权转让、回购以及资本增值等方式收回投资。科研单位也可以通过技术许可费方式获取收益。种子基金将在该阶段退出。
3.产品应用阶段(100~N):内外部产业战投与产业基金赋能模式
定义。产业化阶段已经完成,需要大规模量产及推广应用,通过股权方式增强上下游产业链的黏性,实现上市。
赋能模式。项目公司的运营模式。使用单位应充分发挥应用场景和订单优势,与科研单位和产业平台公司进一步加强协同,本着应用尽用的原则,支持科技创新产品的大规模推广应用。科研单位、产业平台公司应以终为始,以集团内部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为牵引,不断进行技术的迭代创新。金融资本继续发挥产业资源“链接器”“黏合剂”的作用,推进生态链企业之间的互助合作,打破产业链上下游、产业与技术以及各产业之间的壁垒,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群式成长。产业基金发挥内部投行和财务顾问作用,协助项目公司对外推介,寻找战略配售人、提升项目公司上市估值水平。产业基金的收益及退出方式。产业基金通过上市获取收益并退出。双循环闭环。金融资本“募投管退”赋能“产研用”全生命周期,并通过投资收益进一步反哺技术研发,构建国能特色的“产研用”科技孵化器机制体系。
(四)5个关键保障
1.统筹重大科研
集团公司统筹开展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符合集团公司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研发工作,举集团之力组织开展攻关,实现重大突破。统筹集团公司、内部产业公司、金融资本等多渠道资金,推动科技成果研发和孵化转化落地应用,为战略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攻关项目研发提供有力支撑。
2.统筹示范工程
统筹集团各产业单位内部示范工程,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应用场景“多大新”的特点,推动内部技术快速成熟,吸引外部技术团队合作,实现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
3.统筹技术资源
建立内部技术动态评估机制,系统盘点集团内部科研单位技术资源,建设集团内部技术资源库。发挥“技术猎头”作用,对符合集团主业的外部市场待转化技术等评估论证,积极开展技术合作与人才引进。
4.统筹内部市场
充分发挥国家能源集团产业订单优势,通过订单加速内部技术产业化、吸引外部成熟项目开展资本合作。
5.统筹考核体系
探索建立科研单位、产业单位、用户单位与金融资本平台等相关主体的高度协同的考核机制,引导科技创新各环节协同发力,打造集团科技创新一体化协同机制。
三、国家能源集团资本赋能科创的“1235”模式实施效果
国家能源集团资本赋能科创的“1235”模式科学运用种子基金、产业基金和上市融资等多种资本赋能方式以及孵化公司加速孵化创新项目,实现了资本运营和科技创新两个循环的有机紧密耦合。这种紧耦合模式使得国家能源集团能够更灵活、及时、高效地满足科技创新发展的不同需求,这种模式不仅体现了资本运营的精细规划,也在科技创新和资本运营之间建立了有机的协同模式,使得国家能源集团能够更高效高质量地推动科技创新,并实现更大的价值创造。
(一)推动新设种子基金,补充早期科技转化股权资金短板
借鉴北京科创基金,上海长三角创新中心,中科创星孵化器等硬科技种子基金模式,国家能源集团资本赋能科技创新的孵化器模式创新性地提出在研发0到1阶段由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研发1到10阶段由种子基金赋能,并推动设立首支2亿元种子基金。首支基金引入国家能源集团内多个板块的10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作为投资人,引领资金“投早投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全面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产研用”服务体系,提升科技创新效能。种子基金链接研究院所研发端和产业应用端,研发端获得更充分的资金支持,过去成果转化占用的部分科研经费可以更多投入到未来性、前沿性、基础性研究,更聚焦于科技成果;应用端将原本费用化的科技投入转变为长期投资,获取投资收益的同时还可以更好参与到科技转化和科技产业中;种子基金通过两端发力促进科技产出和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集团研发投入强度。
(二)筛选首批孵化技术,注入孵化公司进行孵化
种子基金按照0~1、1~10、10~100、100-N不同技术发展阶段,筛选了多种前沿技术,形成储备项目库。推动4项技术(新型碱性电解槽制氢技术、高性能反渗透膜技术、非金属托辊技术以及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作为首批孵化项目,注入孵化公司进行孵化。孵化技术涉及氢能、新型储能、先进材料等领域,全部是国务院国资委“9+6”战新和未来产业。目前,孵化技术进展良好。
(三)资本接续赋能,打造国能特色的“产研用”科技孵化器机制体系
种子基金、产业基金等多种基金各司其职、接续赋能,逐步健全完善资本运作体系化、盈利模式多元化、运营管理差异化的科创基金生态体系,推动集团科技创新活动循环演进。此模式为中央企业资本赋能科技创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了有益探索实践。
(文章来源:国家能源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