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基石,对畅通国内大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简称《意见》)对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作出了系统部署,为新时代企业信用建设指明了方向。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信用建设不仅关乎企业自身发展,更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企业信用建设是                                        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从国际经验看,发达经济体普遍建立了较为成熟的信用体系。美国以《公平信用报告法》(FCRA)为核心的法律体系,规范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与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合作执法,共享投诉数据并避免重复监管。欧盟建立“自动化决策”信用评分,数据主体有权要求解释评分逻辑。我国企业主体规模大、基数高,截至2024年末,全国登记在册企业6122.6万户,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用管理体系势在必行。《意见》提出“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正是立足国情的重要制度设计。

(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健全的企业信用体系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工程。一是信用监管创新提升了政府治理效能,使监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二是信用信息共享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三是信用联合奖惩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有效遏制了商业欺诈、合同违约等失信行为。这些信用应用场景充分证明,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

(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企业信用是衡量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所在。《意见》强调“支持经营主体完善合规经营制度、管控信用风险”,为企业提升信用管理水平提供了政策指引。良好的信用记录能够显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有助于企业防范经营风险。通过建立客户信用评估、合同履约跟踪、供应商信用管理等完整信用体系,企业能够有效规避违约风险,形成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

我国企业信用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制度框架日趋完善成熟

经过多年探索实践,我国已构建起层次分明、覆盖广泛的企业信用制度体系。在国家层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确立了总体框架,49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同推进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有效运转。在地方层面,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配套法规,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税收征管、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已建立起较为完备的信用监管制度体系。

(二)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发展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设、国家信息中心承建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实现质的飞跃,成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总枢纽。最新数据显示,平台归集各类信用信息突破807亿条,覆盖经营主体达1.8亿户,实现与中央部门互联互通,为信用监管提供了坚实支撑。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应用场景,以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为例,其嵌入的信用查询功能已累计提供服务超1亿次,极大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

(三)企业参与呈现良好态势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各类经营主体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积极作为,形成了优势互补、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一是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率先构建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在信息披露、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树立行业标杆。二是平台企业创新带动效应突出,创新建立数字化信用评价模型,有效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升信用管理水平。三是民营企业主动参与意识增强,不断完善内部信用管理架构,在合同履约、质量保证、商业诚信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四是外资企业积极融入中国信用体系,将全球信用管理经验与中国市场特点相结合,为信用体系建设注入国际元素。这种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各类企业协同推进的发展态势,充分体现了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广泛性和包容性。

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信息共享机制仍需完善突破

尽管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取得长足进展,但制约数据要素流通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突出表现在:数据标准化建设亟待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畅,数据更新时效性明显不足。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信用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意见》中“鼓励经营主体主动向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信用信息”的明确要求,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政策突破口,这一举措将为信用服务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和发展契机。

(二)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相对滞后

当前,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系统性挑战。一是制度建设存在明显短板,多数中小企业尚未建立完整的信用管理制度框架,缺乏科学的信用评估、预警和处置机制。二是专业能力严重不足,中小企业普遍面临“专业人才引进难”“技术支撑获取难”的困境,难以有效识别和防控信用风险。三是融资瓶颈尤为突出,信用建设滞后直接制约融资可获得性,严重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三)信用服务市场发育不够充分

我国信用服务行业发展迅速,呈现出“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不同步”的阶段性特征。从市场格局来看,行业集中度明显偏低,多数信用服务机构业务仍停留在基础征信服务层面,难以提供高附加值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从产品供给分析,市场同质化竞争突出,多数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评级、风险预警、商账管理等专业领域,无法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个性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推进企业信用建设的实践路径

(一)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客观、全面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是推进信用建设的基础工程。建议从三个维度构建评价框架:在基础信用维度,重点考察企业注册信息、行政处罚记录等基本信息;在经营信用维度,系统评估企业合同履行、纳税记录、社保缴纳等经营行为;在社会信用维度,全面考察企业环保合规、公益贡献等社会责任表现。深圳创新推出的“信用画像”系统值得借鉴,该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了对企业信用状况的精准刻画和多维展示,为信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创新信用监管方式

一是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改革,对持续保持良好信用的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的企业增加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推行轻微失信豁免清单,激发企业提升信用水平的积极性。二是健全联合奖惩机制体系,持续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名单”管理制度及其应用场景,在招投标、融资授信、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实施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动奖惩。三是推进“互联网+信用监管”模式创新,建设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平台,实现监管信息实时归集、风险智能预警、任务自动派发。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推行企业诚信官制度创新,设立专职信用管理岗位,确保信用建设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开展系统性信用管理培训,着力培养精通信用风险防控的专业人才,全面提升企业信用管理能力。三是推广供应链信用协同管理,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信用体系,形成产业生态合力。四是实施《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将诚信管理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引导企业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一是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创新发展,重点培育信用评级、征信等专业机构,鼓励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信用产品和服务,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二是促进公共信用与市场信用融合发展,探索建立政府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推动公共信用信息有序开放共享,提升信用服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三是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发展,建立健全信用服务标准体系,完善行业自律公约,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协同发力。《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进入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的新阶段。对企业而言,这既是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大机遇,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广大企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信用建设纳入战略规划,以信用建设赋能企业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信用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