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国有企业违规吃喝问题的 制度演进、现实困境与路径建议

20256月,安徽涡阳一家普通面馆里,两名银行客户经理与客户一同吃了两碗总价仅12元的“干扣面”。因客户支付了这顿人均6元的午餐,两名客户经理被全行通报批评,各自扣罚3000元工资,支行行长因“连坐”被罚款1000元。通报中指出,他们“公私界限不清、规矩意识淡薄”。

20256月以来,全国多地针对公职人员饮酒问题再出重拳,河南、安徽、贵州等地密集升级“禁酒令”,明确将违规饮酒与廉政建设直接挂钩。政策核心直指“权力寻租”“ “公款浪费”等顽疾,但是部分地方执行中的“层层加码”引发争议。

对国有企业而言,在具体执行中同样存在因规定边界模糊引发执行困惑,以及执行异化导致新型违规等问题。专家认为,当纪律要求过度覆盖私域空间时,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正常社交被压缩,反而有可能催生更隐蔽的权钱交易。那么,究竟该怎么吃?如何吃?未来相关制度和管理应该如何完善才能减少实践中遭遇的困惑?

违规吃喝治理的制度演进与规范体系

近年来,对国有企业违规吃喝的治理,呈现出从原则性规定向精细化管控、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从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的演进特征。这一制度体系的构建始于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完善。

1.全国层面的基础性制度构建

2012年,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要求“厉行勤俭节约”“精简公务接待”,为国有企业接待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3年,《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首次系统规范公务接待,明确要求“严控接待范围”“简化接待礼仪”“限制陪餐人数”,并将国有企业纳入适用对象。该条例首次区分了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但是尚未对国有企业商务接待标准做出具体规定,形成制度空白。

201312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过一个风清气正的元旦、春节。

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列为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为违规吃喝提供了纪律惩戒依据。

针对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反弹回潮问题,2024年起全国开展穿透式专项整治。

2020年,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该规定重点对商务招待有较细的表述。

2025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修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不上酒”,覆盖全国所有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同时,河南规定全省公务员、国企按照公职人员要求的员工全天候禁酒,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等同违规;安徽启动“违规吃喝总攻”,通过飞行检查、群众举报严查违规行为。

20256月,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资央企集中整治违规吃喝推进会,做出三项关键部署。

综上,相关规定中涉及违规吃喝的内容见下表。

国有企业执行                                                违规吃喝规定面临的现实困境

国有企业层面,尽管制度体系日益完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模糊地带与执行困惑。

实践中,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既按公务人员标准要求,又是从事经营的企业商务人员,为此常常会遇到正常商务接待与违规吃喝的区分难题。一方面,企业需要开展正常的业务往来和合作,接待是不可避免的环节;另一方面,又担心因接待标准过高或费用报销不合规而被认定为违规吃喝。而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对接待标准的规定存在差异这增加了国有企业区分正常接待与违规吃喝的难度。

另一个难题是,规章制度看似不少,但在实际操作中,工作人员对于什么是违规吃喝、什么是正常接待招待的界限和量化指标并不明确。对国企而言,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企业的经营行为和正常的商务接待现象,只有足够细化和明确的规章制度,才能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惑。

层层加码问题也成为一大困惑。今年国家层面修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不上酒”。随后河南出台“全天候禁酒令”的争议,官方规定针对工作日、公务期间及值班时禁酒,虽然并未限制公职人员私人时间的正常饮酒,但是企业在日常工作期间正常的商务接待如何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也是普通人。他们在不影响工作、不使用公款、不存在行贿受贿等利益交换的前提下与家人相聚时饮酒放松,或在家庭婚丧嫁娶等必要场合下怎么办?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赵宏指出,层层加码的本质是压力型体制下的责任规避。下级政府试图通过超额完成任务来彰显政治忠诚,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将责任推卸给基层。这种机制催生出了两种异化形态。一方面是形式主义创新。比如:北方某县推出“聚餐打卡App”,要求上传定位、菜单、付款记录;南方某市设立“廉政灶”,但装修费用却超过百万元。另一方面是权力边界模糊。某司法局要求党员律师宴请需要报备,非党员律师向律所报备。这显然违背了法治的基本逻辑,因为《纪律处分条例》的规范对象本应限定于掌握公权力者。中央党校教授分析认为,当纪律要求过度覆盖到私域空间时,公职人员八小时外的正常社交被压缩,反而有可能催生更隐蔽的权钱交易。

1.规定边界模糊引发执行困惑

规定细则边界不清晰。尽管有相关规章制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什么是违规吃喝、什么是正常接待招待,有些情况界限并不明确。

性质认定困难。国有企业在进行正常商务接待时,往往难以准确判断是否违反规定。一方面,企业需要开展正常的业务往来和合作,接待是不可避免的环节;另一方面,又担心因接待标准过高或费用报销不合规而被认定为违规吃喝。

特殊情形标准缺失。对招商引资、跨国谈判等特殊场景缺乏豁免机制。

2.执行异化导致新型违规

费用转移隐形化方面,为规避监管,部分企业将超标接待费用转嫁关联企业或第三方。更隐蔽的“吃老板”问题(由供应商承担接待费用)在监督中更难被发现。

手段私密化方面,从公开场所转向内部食堂、私房菜馆等非监管重点区域。例如,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报道《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典型案例 警惕五一违规吃喝奢靡之风》称,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多次接受民营企业老板安排的宴请,将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装入矿泉水瓶带入饭店饮用。

3.监督机制存在结构性短板

首先,监督与执行力度不足。监督方式单一,对“一桌餐”、私人会所吃喝等隐蔽行为发现难度大。监督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对复杂业务流程检查不深入,基层单位与关键岗位存在监督盲区。

其次,职能衔接不畅。财务审核、纪检监督、业务管理部门间协同不足。

4.制度衔接及文化认知偏差问题

制度间衔接不紧密,存在矛盾或重复。例如,一些规定在接待审批、费用报销等方面与其他制度存在冲突,导致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无所适从。

部分管理人员对违规吃喝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完善国有企业                                                    违规吃喝治理的路径建议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执行困惑,为根治违规吃喝问题,需要从制度细化、监督创新、文化重构等多维度系统施治。为此,要构建“制度—技术—文化”三位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是实现违规吃喝长效治理的必由之路。

1.构建分类分层标准体系

首先,细化接待场景分类。比如借鉴涪陵区“公务—商务”二分法,并在此基础上,增加“特殊商务活动”类别并制定动态调整机制:对跨国谈判、重大项目签约等场景,设立临时性标准豁免程序,由上级国资监管部门一事一议核定标准;参考中国有色集团《商务接待重点要求》,建立“地域系数调节机制”(如西部偏远地区上浮20%);明确“接待投资人不属于公务接待”等争议条款,消除执行歧义。

其次,创新成本分担机制。对确需超标的特殊接待,实施“企业承担基准+受益项目分担超额”模式。例如,某工程建设企业接待潜在投资方时,基础餐费(150/人)计入管理费用,超标部分(如特色餐饮体验)由未来合作项目资本金分摊,既保障合规性又满足商务需求。

2.治理应聚焦“三化”

治理应聚焦“三化”:清单化,明确公务接待标准与违规情形;透明化,推广公务消费电子凭证,实现全流程可追溯;法治化,严格区分职务行为与私人生活,杜绝权力滥用。

河南、安徽等地的一些做法被舆论质疑有基层执行“扩大化”的倾向。对日常执行加码事件,有专家指出当前整治中存在“整人思维”,没有严格按照清单化、透明化和法治化进行治理,而是把整治变成了刻意刁难。比如,有的地方凡聚餐就审查、凡宴请就干预,甚至公职人员下班后要随时接受血液酒精浓度检测,让普通党员干部吃饭战战兢兢。这种做法不仅影响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为此,专家建议,基层或国有企业在具体执行中应聚焦“三化”,可以借鉴一些地方的做法。比如温州的做法值得借鉴。他们通过明确划定公务接待边界,规定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禁止高档菜肴和酒水,并实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和公示报告制度。

制定“负面清单”替代全面报备。聚焦高危违规行为(如食用鲍鱼鱼翅、饮用茅台五粮液、接受企业宴请等),而非要求所有聚餐上报菜单。通过负面清单明确红线,减少基层执行随意性。这方面可借鉴浙江推行“负面清单”制度,明确22种违规情形,避免扩大化处理;山东建立“廉洁餐叙”备案制,经审核的正常聚餐不予追责。

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一刀切”。严禁无依据扩大检查范围,如非公务时段抽查社会餐馆,保护市场主体经营环境。若过度排查易引发餐饮业客流下滑,波及经营就业链条。同时,区分“违规吃喝”与“正常福利”,职工食堂工作餐、工会合规福利聚餐等不属于整治范围,避免因噎废食。

3.打造智慧监督生态系统

首先,深化监督协同机制改革。重构责任链条,推行“三位一体”监督模式,业务部门,承担接待事由真实性审查,签署《事项真实性承诺书》;财务部门要强化票据合规性与标准符合性审核,每月报送《接待费用异常报告》;纪检机构要聚焦“四吃”(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突出问题,开展“飞行检查”。

其次,建设全流程数字平台。整合现有管理系统,开发嵌入接待标准算法的智能管控模块。前端对接“电子公函系统”,自动识别接待类别并匹配标准(如扫描公函关键词“投资考察”归类为商务接待);中台设置预算红线预警,实时拦截超标审批(如单次接待>200/人时自动冻结审批流程);后端联通税务发票查验系统,智能识别“化整为零”“变换品名”等异常票据。

再次,构建大数据监督模型。基于历史数据训练风险预警算法。

综上,根治国有企业违规吃喝问题,需要在严守廉洁底线的前提下,正视市场规律与商务实际。只有通过制度精准化、监督智能化、文化生态化的系统重构,才能实现作风建设与企业发展的有机统一,为国资央企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原文载于《国企要参》2025年第26期,本文有删节)

表:涉及整治违规吃喝的规定(节选)

分类

文件名称

具体标准/内容

违规情形及处罚依据

公务接待标准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5年修订)

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香烟和酒水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党内职务

接待单位需严格执行公函制度,无公函不予接待

实行接待费总额控制,

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

用餐

不得在机场、车站等地组织迎送活动,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国有企业商务招待

《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

商务宴请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高档娱乐场所

违规增加招待内容、擅自提高标准、虚报来访人数等套取经费的,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及高档酒水

必须提供宴请清单,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严禁赠送现金、购物卡、

贵重物品

不得以会议、培训等名义虚列或隐匿招待费用

禁止公款吃喝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

严禁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或持有高档消费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