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深化公司制改革

近年来,国家电网持续深化公司制改制成果,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制改制涉及全公司系统145家单位(含集团总部),其中二级单位21家,三级及以下单位123家。共涉及资产1.97万亿、在岗人员70万人。集团总部及下属单位全部于20171115日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就实践经验来看,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国家电网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公司制改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审议公司制改制重大议题,明确各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改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改制过程中,始终坚持改制工作与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同步开展,先后完成“党建进章程”,二级单位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等工作。

二是,主动超前谋划。早谋划、早启动、早部署是国家电网能够顺利推进公司制改制的重要经验。国家电网提前一年开展改制工作谋划,研究国有企业改制政策,启动对企业现状的调查摸底。第一时间召开启动会议,安排部署改制工作。

三是,依法规范实施。国家电网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实施,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及时召开职工大会,充分保障职工权益。认真开展财务审计、尽职调查,审计、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四是,坚持分类施策。国家电网发挥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的管理优势,因企制宜确定了整体改制、子改分以及清算关闭等多种改制方式。其中,47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88家进行“子改分”处置,10家清算关闭。

五是,强化组织协调。国家电网推行里程碑计划管理,编制工作模板,优化审批环节,加强业务指导,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合理安排安全生产、电网建设、营销服务等各项工作,实现企业改制前后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无缝衔接。主动汇报属地政府部门,积极争取政策倾斜,确保69号文件确定的税务、土地、工商等支持政策切实落地。

六是,完善公司治理。国家电网始终坚持将公司治理完善纳入公司制改制工作,统筹设计、同步推进。依法修订公司章程,编制《二级单位章程范本》,充分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完成二级单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备,修订完善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议事规则。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力挂钩的薪酬激励和市场化用人机制。

下一步,国家电网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安排部署,深化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巩固改制成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筑牢治理根基,为公司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本文根据国家电网副总经理庞骁刚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情况媒体通气会”上发言资料整理,未经本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