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厘清改革路径 下达公司制改革任务清单
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河北省认真落实国家相关部署要求,逐级传达贯彻,迅速动员安排。河北省国资委积极发挥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迅速开展了摸底调查,制定了支持政策,及时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压实了工作责任,建立了多层次工作保障机制,全省公司制改革正在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各级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7号文印发后,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分管副省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目标,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省国企改革办迅速组织学习贯彻,要求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勇于攻坚克难,创新方式方法,为全省公司制改革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各地市、省直有关单位和国有企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迅速落实工作要求。
二是迅速开展摸底,厘清改革路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了全面排查,摸清了企业现状,分类明确了改革方式。目前我省尚有726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其中正常经营366户,非正常经营360户。对正常经营具备改革条件的企业,要求抓紧推进,完成改制;对经营困难但仍具备营运价值的,依法进行重组救治;对救治无望的,及时实施破产清算,果断实现市场出清;对符合注销条件的,及时进行注销。
三是谋划支持政策,破解改革瓶颈。对改革中遇到的土地变性、土地与地上建筑权属不清、工商登记与实控人不符、非正常经营企业要件缺失、部分企业存在涉法涉诉等制约因素,组织国资、法院、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联合会商,认真学习国家对央企的支持政策,结合河北实际,出台了“土地变更和处置”“工商变更登记”“资质资格承继”“非正常经营企业清理注销”等具体支持政策。针对破产案件周期长、成本高问题,协助省法院建立了破产案件集中受理、快速审理工作机制,为案件办理开辟了绿色通道。制定了无效低效资产处置监管工作方案,规范处置程序,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为公司制改革创造了条件。
四是及时出台方案,下达任务清单。我省在全面摸清底数、明晰改革路径、谋划支持政策的基础上,11月17日印发了全省公司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各市、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贯彻落实。按照工作总体目标和工作进度要求,因地因企逐一下达任务清单,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为扎实有效推进公司制改革工作,省国企改革办建立了统筹协调、任务考核、部门会商、督导落实等多层次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由省国资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建立了公司制改革考核机制,建立了职能部门常态化沟通和会商协调机制,建立了月报告、季通报的动态督导机制,定期跟踪工作进展,实施重点任务挂牌督办。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统一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方式方法,解决工作难题,强化督导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
(本文根据河北省国资委副主任李光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情况媒体通气会”上发言资料整理,未经本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