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司制改革整体推动 “三化”机制确保落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全力打造国企改革“江西样板”,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施市场化战略重组、构建市场化经营机制、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特别是公司制改革,江西启动早、行动快,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总体工作要求,2017年全面完成377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扫尾,目前全省2847户国有企业已全部实现公司制运营。

首先是高位推动,整体推进。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司制改革,始终把推进公司制改革作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改革的整体部署、强力推动。

一是注重改革整体推进。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关于打造国有企业改革“江西样板”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把公司制改革融入整体性改革共同谋划、协同推进。推进完成507户工业系统改革、1782户非工口七个系统改革,处置“僵尸企业”501户,截至2016年底全省2050户国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

二是注重阶段性集中攻坚。省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属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把公司制改革列入重点督办事项。2017年全省剩余377户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三是注重多路径创新推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结合实际因企施策,创新改革模式路径,通过采取直接改制、处置退出、同步改革、事转企改革等多种路径,推动全省2847户国有企业全部实现公司制运营。

其次是政策先行,保障到位。一是简化改制方案审批程序。省属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按程序报省政府同意后批准。省属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改制,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市、县(区)参照执行。二是简化划拨土地转增国有资本金的审批权限。对改革中涉及划拨土地以作价出资方式转增国有资本金的,由企业向国土部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由国土、财政部门直接办理,无需再由省政府批复授权。三是简化企业变更登记、税收优惠支持政策等申请手续。工商部门为公司制改革开通企业登记绿色通道,明确企业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清单,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简化企业登记手续;银保监局优化流程,快速出具企业登记所需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和确认文件;税务部门依法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支持政策等。

然后是建立“三化”机制,确保落地落实。一是建立制度化分工机制。以制度形式明确改革分工,落实改革任务,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出资、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由出资监管机构、集团公司、设区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分层负责推进所监管或所属企业公司制改革。国资、国土、财政、税务、工商、银保监、人社等部门分工协作,畅通改革绿色通道,实施高效便捷改革流程。二是建立清单化督导机制。建立清单式工作台账,实施挂图作战。开展定期跟踪调度,完成一家核销一家。对改革推进慢、阶段性任务没完成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对改革任务重、问题多的单位开展重点调研,加大协调推进力度。三是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对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等过程中零星出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新增一家改造一家,确保全省国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治理、转换机制,实现市场化公司化运营管理。

(本文根据江西省国资委主任陈德勤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情况媒体通气会”上发言资料整理,未经本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