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回应:国资将划转多少到社保基金

1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就媒体关于“2020年央企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资本的计划和目标”等问题,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彭华岗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中央企业从2018年开展试点以来,已经连续四批向社保基金划转股权。到目前为止,67家企业已经完成了向社保基金划转股权工作,已累计划转1.1万亿。按照国务院要求,已经基本完成了社保基金划转工作任务。
“我们下一步工作主要还是要促使企业更好地提高效率、创造效益、创造价值,能够使得划转到社保基金的这些股权取得实实在在的收益。”他说道。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改革和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国企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充分体现。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国发〔2017〕49号),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划转对象为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2018年以来,这项改革在央企中稳步实施,2018年3月国资委选择了中国联通、中国有色、中农发3家企业开展了首批股权划转试点;中国再保险等2家中央金融机构,以及浙江省和云南省开展试点;当年11月又选择了中国华能等15家企业开展第二批划转工作……
2019年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同年9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对全国划转工作提出了时间要求。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这意味着,国资划转社保工作进入“加速冲刺”阶段。
根据《通知》,全面推开划转有了明确的“时间表”: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