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开展职业经理人团体标准建设的作用与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日益提升,标准化工作逐渐成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技术手段,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如何以标准化为引领,积极推进中国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成为摆在人们当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团体标准是由团体按照自行规定的标准制定程序制定并发布、供团体成员或社会组织自愿采用的标准。团体标准在国外已有百余年的历史,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具有更加突出的表现。如美国、欧盟、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和经济体,除了政府发布的标准外,还有体系比较健全、数量庞大的社会组织发布的团体标准。例如一些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协会: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美国石油学会(API)、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德国工程师协会(VDI)、英国石油学会(IP)、欧洲电子元器件协会(CECC)、挪威船级社(DNV)、日本工业标准调査会(JISC)等。其中,有许多协会制定的团体标准已经被上升为本国国家标准;还有一些协会制定的团体标准被公认为国际标准,为许多国家和地区所采纳使用。


中国的团体标准发展较晚,在计划经济体制模式下,人们忽略了团体在标准化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中国实行的主要还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标准体系。此外,中国也未给团体标准以相应的法律地位,未赋予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的权利和职责。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社会和市场发展的需求,中国也开始有一些团体开展制定有关团体标准的实践,并形成了一批团体标准,用于指导成员单位生产、经销、使用、进出口等业务,为企业成员提供应对市场和技术变化的信息、方法、策略等服务。


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提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其中,针对标准体系不够合理和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问题,提出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在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2016年2月,国家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团标标准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管理方式等内容,提出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2016年4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实施的《团体标准化第一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 20004.1-2016)提出团体标准化活动的一般原则、团体标准的制定程序和编写规则等行为指南。


2017年11月,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首次确立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标志着中国新的标准体系的形成。


2017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出台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对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等内容进行具体规定,鼓励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推进团体标准国际化。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社会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招投标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将团体标准纳入各级奖项评选范围。这为团体标准的管理提供了指导依据,也为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化工作提供了指引。该规定对团体标准建设来说是一份非常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必将持续发挥重要作用。


2021年4月,国家标准委印发的《202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中指出,加强对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引导和规范,推动出台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加大重点领域优秀团体标准组织创建工作力度。其中,在加强标准制度化建设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研究起草《团体标准促进办法》,进一步规范团体标准管理,促进团体标准化工作优质发展。”体现了国家对团体标准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仅依靠政府主导、政府出资、政府批准制定和发布标准的管理方式已无法满足飞速发展且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也无法适应多角度、全方位的创新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构成了中国的标准体系,团体标准作为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在市场经济中起到了有效调节、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于提高竞争力有着重要的作用。与政府主导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比,团体标准虽然不能完整或强制性地覆盖某个地区或某个行业,但却更贴近市场,反映市场动态以及对标准的需求。在标准制定周期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平均制定周期大约为两年左右,团体标准能省略繁复的立项和审批程序,整个制定周期可大大缩短,这既避免制定出的标准与市场需求脱节,又可加快标准制定速度、增加标准有效供给。而与企业标准相比,团体标准被更多单位所遵守,应用范围更广,市场接受程度更高。


目前,中国标准化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地方政府等都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动团体标准的发展。除了中央层面外,各级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措施。团体标准近几年在国内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为社会团体的宣传推广工作搭建了桥梁,也为建立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提供了平台。据有关统计显示,截至2021年7月31日,共有包括广东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苏省等31个省、市、自治区的5213家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其中广东省社会团体注册数最多,为730家。社会团体在平台共计公布27085项团体标准。从国民经济行业划分来看,社会团体公布团体标准涵盖了19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共20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其中团体标准数量最多的为制造业,共10649项,占团体标准总数的39.32%;其次是农、林、牧、渔业类,建筑业类等行业。按产业和社会分布统计,其中工业类共13209项标准,占比48.77%;服务业类共5650项标准,占比20.86%;社会事业类共4053项标准,占比14.96%;农业类共4173项标准,占比15.41%。


标准化作为科研、生产、使用三者之间的桥梁,为组织现代化生产创造了前提条件,促进了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在促进经济全面发展和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指出:“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提出了“需求引领,系统布局”的标准工作原则。


职业经理人作为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是引领企业健康持久发展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对于职业经理人工作开展,应以适应时代和企业发展为导向,以党中央和国务院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引,不断创新职业经理人标准化工作,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培育和发展职业经理人团体标准,推动职业经理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中国政府层面主导的职业经理人国家标准、职业经理人行业标准和职业经理人地方标准的供给量尚显不足,难以很好地满足市场需求。而职业经理人团体标准既可以激发市场活力,又可以充当维护市场秩序的角色。因此,积极培育发展按市场机制运行的职业经理人团体标准,不仅能够避免所制定的职业经理人标准与市场需求脱节,而且能加快职业经理人标准的制定速度、增加职业经理人标准有效供给,还可以发挥好职业经理人团体标准市场需求响应及时与推广高效等优势,更好地发挥职业经理人团体标准在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作用。此外,培育发展职业经理人团体标准,可以增强团体及企业的竞争力,使之在国际竞争中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


然而,社会团体主导制定的职业经理人团体标准目前还比较少,并且由于一些社会团体的标准化水平与管理水平不同,导致制定的职业经理人团体标准水平参差不齐,在科学性、规范性、协调性方面存在不足。因此,针对职业经理人团体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应对政策和策略建议:一要学习国外团体标准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中国职业经理人团体标准的发展规律。二要注重职业经理人标准化人才的开发与培养,对社会团体进行职业经理人标准编制方面的技术咨询培训,提升标准研制能力和水平。三要加强对职业经理人标准的监管,应对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加强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实施必要的惩戒措施,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团体主导、技术组织支撑的管理模式,推动团体标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四要激励社会团体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职业经理人团体标准化工作,促进各项职业经理人标准协同发展,加快形成中国特有的“政府主导”和“市场自主”协调配套的新型职业经理人标准体系。五要通过充分发挥职业经理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与团体标准的协同作用,加强自律与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进一步发挥职业经理人标准引领市场的作用,促进提升职业经理人工作的整体发展水平。


(作者单位系职业经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