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主办的 《公司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专题研讨会顺利召开

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专题研讨会在京顺利召开。本次专题研讨会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企业改革50人论坛主办,旨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不断提高我国企业依法依规治企水平。本次专题研讨会得到政府参与法律编制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安排专人参与并进行深入交流。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宋志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一级巡视员乔东,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刘纪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郑东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原所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高级研究员陈小洪,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领导,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张秋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依文集团董事长夏华,商务部中国商务出版社社长郭周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唐国良,以及来自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贝壳集团、中国电信天翼电子公司、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等有关政府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不同体制类型企业、律所等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媒体代表等5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本次会议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政主持,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许金华代表主办方致欢迎辞,并对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近期重点活动开展情况及社会影响进行介绍。

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转,需要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给予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公司法的制定和修改,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密切相关,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企业改革发展领域专业人士的智慧与力量,本次研讨会与会专家纷纷出谋划策,深入交流。

宋志平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订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要事件,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是企业改革发展领域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集思广益的平台与窗口,此次专题研讨会从企业的角度围绕公司法修订进行探讨,广开言路,具有重要意义。他对专题研讨会中各位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提出的观点与建议给予肯定,表示应以审慎态度认真研究修订工作,并就公司法和国际的接轨,公司独立性,董事会职能,监事会的设置,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功能作用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乔东、刘纪鹏、陈小洪围绕市场监管、治理结构、股东权利等方面修订阐述了鲜明的观点,在总结此前经验的同时,围绕党组织作用、董事会权责、公司定义、董事范围、党组织作用等角度分享了独到的见解与建设性建议。

唐国良、夏华分别从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与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对构建系统完备、统筹协调、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体系提出具体建议。

陈道富、郑东华、刘俊海、郭周明等结合所处领域特征,就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风险防范、市场竞争机制、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发表观点,并对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

讨论环节中气氛活跃、秩序井然,与会专家、企业代表等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部分修订或新增条款进行深入探讨,对公司法修改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应当有助于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产权保护不断加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创新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等方面形成广泛共识,在制定更有活力的公司法方面形成最大共识。

与会人员均表示此次研讨会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集中探讨公司法修订工作,内容丰富扎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推进全面依法治企,加快我国企业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发展有重要意义。

本次研讨会作为国务院国资委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力促进了理论界、实务界对公司法修订工作重点热点问题的认识与理解,会上提出的宝贵观点、思想以及有益探讨将以专项报告形式上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