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等三部门12条举措“护航”上市公司

411日晚,证监会、国资委及全国工商联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和隐形门槛;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鼓励和支持社保、养老金、信托、保险和理财机构将更多资金配置于权益类资产等12条措施。

其中《通知》第11条专门对国资委与国有上市公司提出要求:“国资委按照便利企业的原则,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给予积极指导支持,引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成为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表率。”并提出,“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要做积极的、负责任的股东,积极增持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支持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

国有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亦是A股市场的压舱石。统计显示,截至411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数量占全部A股上市公司数量比重为27%,市值占比则达到48%

而作为激发企业员工活力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几年,国资委已数次“喊话”央企要推进正向激励、中长期激励以及股权激励等措施。

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411日赴中国电科所属太极股份和国投所属国投电力,调研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情况时也表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要坚持结构优化,发挥好上市公司平台作用,更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坚持科技创新,持续加大上市公司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他强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要坚持激发活力,着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坚持治理提升,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331日,已有17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涉及激励人数达16261人;7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发布新的股权激励预案,涉及激励人数达11074人。

分析认为,在当下A股估值较低,价值凸显的背景下,决策层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积极回购,有利于公司进行市值管理和股权激励,成为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表率,预计未来上市公司回购力度有望进一步加大。

数据显示,截至411日,在1495家已披露年报的A股公司中,1136家拟进行现金分红,占比高达约76%;现金分红金额合计约1.21万亿元。其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为463家,占比约40.76%。具体来看,包括190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151家省属控股上市公司、114家地市国资控股上市公司和8家其他国有公司。

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大手笔、大比例现金分红,一方面得益于近年来分红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监管部门对国有企业主动市值管理的要求提升,也加强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分红动力。另一方面,这也说明去年这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具备竞争优势,且现金流充沛;此外,大手笔分红也体现了国有企业的责任和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