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要带动 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近期,国务院国资委公开了中央企业这些年来的采购交易状况。数据显示,中央企业采购交易集约化、规范化水平正稳步提升,大力推行“阳光采购”,采购交易的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2021年,中央企业采购总额超过13万亿元,辐射带动各类企业达到200余万家。其中,中小企业供应商采用比例有所提高。部分中央企业如中国商飞供应商清单内188家国内企业中一半以上为中小民营企业,此举发挥了央企作为产业链链主和中国经济压舱石的作用。
强化需求牵引,带动“国”“民”共进,既是政府对中央企业“高站位”的政治要求,也是市场经济下“自然选择”的最优结果。
其实,大企业带领中小企业共同发展,是很多国家早就在执行的经济战略。就拿同样是以制造业立国的韩国来说,三星、现代、LG等五大集团在韩国经济中始终保持“制造业大平台”的作用。围绕这些平台综合性企业,绝大多数中小企业依照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进行“有机化”重组,与平台企业产生联系,由此形成了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强大的产业集群。
为保证中小微企业的生存空间,韩国颁布了“中小企业固有行业指导方案”,指定中小微企业固有的经营领域;规定政府应优先采购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商品。这种定向采购的比重不得低于总采购量的50%。平台企业对中小微企业应通过分享产业信息、提供创新方向等措施来具体帮助中小企业保持市场份额,融入产业链。
中国这些年也出台了不少政策鼓励国资央企扶持中小微企业,但这些政策多有“救急”性质,尚需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
国资委最近强调,要推动中央企业完善基于数字化智能化的采购交易管控体系、建立健全面向更大范围的寻源询价机制、推进企业采购管控体系与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实时链接、做好供应商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举措就是非常好的改革尝试。其中,共享的国资数字化“阳光采购”平台和供应商“白名单”的推出可以有效降低中央企业经营成本,提升采购产品和服务质量,减少因采购过程的不透明滋生腐败现象。
考虑到我国制造业企业整体数量、规模巨大的特点,要让上述举措真正惠及多数中小微企业,客观上仍需要解决部分难题。
首先考验的是数字采购平台的接入度、易用性。能不能接上去、方不方便注册操作将会影响相当一部分中小微企业参与国资数字化“阳光采购”平台的意愿。即便是接入后,也应该定期跟踪,听取中小企业的声音,并进行相应的改进。这是个漫长和复杂的过程,没有前例可以参照。
其次是消除采购过程中的隐形“门槛”。中央企业尤其是其中制造类企业的部分产品配件采购量偏大,这对规模上不具优势的中小微企业来说就是天然的障碍,小公司很难拿到“大单”。将一份“大单”变成数份“小单”,尽管会增加中央企业采购难度,但在不降低商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政策还是应该向中小微企业倾斜。这样做,自然会对相应中央企业在协调和品控管理上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有专员对中小微企业的生产进行把控。不过,从日本、韩国的成熟经验来看,只要愿意投入,实现起来并不困难。
最后是观念上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中央企业需要有平台意识,而非单纯的竞争意识。要像其他制造业成熟的国家一样,自己引领行业,把控方向,带着中小微企业“一起玩”,而非仅仅维持一般的买卖关系。通过采购“白名单”,找出更多的优质中小微企业,把它们纳入自己的产业链中。及时分享前沿信息,给予更多产业技术指导,在其遇到困难时“帮衬”一把。只有这样共同将我国经济的盘面搞活、搞大,才能真正实现产业强国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