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革故鼎新勇立潮头
鞍钢坚定不移走“改革+市场”之路,以“标准化清单+差异化管控”持续增强治理效能,以钢铁和矿业“双核”战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契约化”“合同化”“价值化”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充分激发活力动力,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新鞍钢,向着世界一流企业阔步前行。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
2020年10月,22.5万人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完成率达到99.98%,居中央企业前列;
2020年12月,110多户重组改制的厂办大集体企业股权正式划转鞍山市,15万人的厂办大集体改革全面完成;
2021年10月,鞍本重组顺利完成,粗钢产能达到6300万吨,位居国内第二、世界第三,构建了“南有宝武、北有鞍钢”的钢铁产业发展新格局;
2021年鞍钢营业收入、经营利润首次突破3000亿元、300亿元关口,《财富》世界500强排名217位,跃升183位,成为榜单中上升速度最快的企业;
2022年鞍钢首次实现“双A”目标,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首次获评“A”,在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中再次获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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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难而上,破局开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鞍钢全面发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纵深推进,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改革成绩单。成绩背后,是鞍钢凝聚改革合力的决心和担当,是鞍钢坚定的改革意志和行动。一个个势如破竹、敢为人先的改革硬招,夯实了建设高质量发展新鞍钢的根基,为迈向世界一流企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两个一以贯之” 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鲜明主线,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制度根基。鞍钢坚持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夯实治理基石,持续优化集团管控体系,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落实“标准化清单+规范化行权”,党的领导更好融入公司治理。鞍钢以“标准化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界面,横向集成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行权方式,同时将风控合规审查、专业委员会审核、履行民主程序等环节嵌入行权路径,实现“权责法定、权责透明”。纵向涵盖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等集团核心管控事项,以及对子企业行使股东法定职责和国资监管职责等事项,实现决策事项全覆盖。
以“规范化行权”发挥治理主体功能作用,形成“一个坚持、两个到位、三个不准、四个严格”的决策机制。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决策始终;做到议题讨论前充分沟通到位、征求意见到位;对研究论证不充分、合规审查不通过、临时动议的议题不上会、不决策;各治理主体严格把好政策方向关、战略发展关、经营执行关、依法合规关,实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在鞍本重组中,各治理主体规范行权、高效决策,鞍钢党委定向把关,既挂帅又出征,召开8次党委常委会、5次党委书记专题会,统筹部署推进。董事会充分论证重组的战略性、经济性、风险性,外部董事积极建言献策,高效审议通过重组方案。经理层聚焦专业领域重点难点,决策11项专项议题,推动重组整合落实落地。重组整合一年,全面完成本钢股权无偿划转、混合所有制改革、债转股,鞍本管理一体化、运营一体化和本钢市场化改革,实现了鞍本深度融合。
围绕“建强队伍+健优机制”,董事会运转效能持续增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董事会功能作用发挥是关键,基础在于建强一支外部董事队伍、建好一套支撑保障机制。鞍钢建立建强外部董事人才库,按照“532”比例(其中50%具有二三级子企业正职履历,30%具有10年以上公司治理、市场营销等工作经验,20%具有财务、审计和法律等专业背景),打造前瞻型与实战型、复合型与专业型、管理型与技术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外部董事队伍,配齐建强子企业董事会。
强化对外部董事行权履职的体系化支撑,在所属106户“应建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两个100%”的基础上,完善调研沟通机制,加强“日常调研+务虚研讨+专项报告+落实反馈”常态化管理。2020年以来,子企业外部董事开展调研1800余人次,集体研讨40余次,提交专项报告153份,建议采纳率92%,意见反馈率100%。
完善跟踪落实机制,聚焦董事会决策事项、董事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形成方案督导推动,坚持董事会通过的必执行、关注的必反馈、存疑的必暂缓、附条件通过的必完善、指出重大风险的必整改,“五必”落实率达100%。
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坚持日常管理与年度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畅通专职董事与现职领导人员双向交流渠道,2020年以来,3名年度评价优秀的专职董事到重要岗位交流任职,其中1人到重要子企业任主要负责人。
实施“分类管控+六维放权”,集团治理管控效率显著提升。鞍钢建立完善以“党的领导、战略规划、资本运营、资源协同、创新驱动、风险防控”六大要素为核心的战略差异化管控模式,对核心业务类公司实施战略管控充分授权,打造独立的经营中心和利润中心;对专业化公司逐步由战略管控向财务管控过渡,在充分授权的同时,强化投资融资等风险防控;对功能服务型公司实施操作管控,对其业务运营进行直接管理。
坚持权力放下去,效率效益提起来,聚焦三类公司,围绕投资管理等13个方面,实施“适应职能转变放、结合市场主体需求放、设定边界条件放、清晰职责边界放、突出差异化特征放、满足监管要求放”的“六维放权”,集团对子公司审批事项减少24.4%,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处置等80%以上审批事项周期缩短1/2。
鞍钢突破管理层级,对三级子企业朝阳钢铁实施“穿透式”放权,朝阳钢铁内部实施差异化授权,机构编制权、选人用人权、薪酬分配权等分级分类量化下放,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有更大决策权,下属“四厂三中心”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市场驱动现场追求极致效率,2022年销售利润率达到行业平均2.45倍。
坚持战略引领 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
鞍钢把战略问题作为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确定了“十四五”时期“7531”发展战略,实施“钢铁+矿业”双核战略,争当原创技术“策源地”、现代产业链“链长”,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
促进钢铁产业布局优化。鞍钢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加快提升区域产业集中度,有力促进了钢铁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当好东北振兴、辽宁振兴“排头兵”。
推动构建钢铁产业新格局。在国务院国资委和辽宁省委省政府支持推动下,鞍钢把握产业发展大势,服务产业发展大局,“六措并举”综合施策,顺利完成鞍本重组整合,粗钢产能位居国内第二、世界第三,粗钢产量在辽宁省占比58.6%,在东北三省一区占比33.5%,有效化解了区域内同质化无序竞争,核心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形成“南有宝武、北有鞍钢”的钢铁产业新格局。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鞍钢打通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的通道,发挥科技创新国家队作用,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核电安注箱基板用钢、耐候耐极寒钢等实现全球首发;F级超高强海工钢、“复兴号”动车组转向架用钢等一批“卡脖子”材料实现突破,引领我国关键部件自主国产化;一批精品钢材广泛应用于国产航母、“蓝鲸一号”“华龙一号”等国家重点工程,为“大国重器”铸就了“钢铁脊梁”。
数字化转型赋能高质量发展。鞍钢聚焦产业数字化,打造以鲅鱼圈基地为代表的沿海绿色智慧透明工厂,产线自动化率达100%,操作集中化率达72%,引领行业智能管控升级;打造智慧运营系统,实现采产研销一体化经营管控,铁钢轧全流程多基地制造协同。
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我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高达80%以上,铁矿资源保障问题已经成为威胁我国产业经济安全的重大风险点、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堵点。鞍钢切实履行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着力提升铁矿石战略资源保障能力。
推动矿业大发展。鞍钢发挥自有资源对维护国家产业安全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成立鞍钢资源有限公司,作为鞍钢新建矿山投融资和孵化平台,44个“三个一批”项目加快推进,18个项目列入“基石计划”,6个项目已开工,其中,西鞍山铁矿项目六大类40多个要件办理时间刷新了国内新建矿山项目最快纪录,建成后将成为年产铁精矿千万吨级的技术领先,绿色、智能、无废、无扰动世界一流地下铁矿山。2022年,鞍钢铁精矿产量创历史最好水平,持续保持国内第一,上升至世界第五。计划到2025年铁精矿产量比2020年增长50%,2030年实现翻一番,切实保障国家钢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建设世界级铁矿资源开发企业。鞍钢聚焦产能稳定化、生产柔性化、矿山绿色化、管控智能化等“六化”目标,加快打造世界级铁矿资源开发企业。矿业板块对鞍钢效益贡献度持续提升,成为鞍钢新的利润“增长极”和平抑钢铁行业周期风险的“稳定器”。
坚持市场化方向,企业活力动力迸发
鞍钢以建立完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为着力点,聚焦三能机制的痛点难点堵点,建立运行“契约化”“合同化”“价值化”的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全面激发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潜能与活力。
业绩决定位置,做实“契约化”。鞍钢全面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人员聘期制的“两制一契”管理,全集团374家单位996名经理层成员按照“双跑赢、三区间”(跑赢大盘、跑赢自身,基本指标、奋斗指标、挑战指标)“一人一表”确定年度和任期目标,向上建立“摸高”机制,向下明确8种退出底线,2021年触发契约底线的5家单位经营班子全体免职并扣罚全部年度绩效薪酬;2022年未完成契约底线和综合考核评价为不称职的12名管理人员,全部予以免职或降职。管理人员“揭指标竞聘、带契约上岗”,推进“271”末位淘汰机制,对排名后10%的调整退出,本钢自上而下全体起立、竞聘上岗,采取“3+4”模式(3名内部评委、4名外部评委)“赛场选马”,副总监级以上人员累计优化118人,一级、二级经理人员减少779人,管理人员落聘率达38.3%。
效率决定用工,做细“合同化”。鞍钢推行“双合同”管理,完善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畅通员工进退流转渠道。
推行竞争上岗长效机制,坚持不看身份看本领,不看资历看能力,打破原有干部工人身份界限,近三年来,1000多名操作人员竞聘到管理技术岗位。做实岗位绩效管理,构建“人人担指标,人人争绩效”的岗位绩效体系。基层厂矿推行“四三转换”岗位绩效考核,将厂矿效益指标、作业区技经指标、班组任务指标、岗位绩效指标4类指标层层有序衔接、精准转化,考核结果与收入、岗位退出“双挂钩”。推广“e考核”模式,通过“指标表单化”“考核信息化”,实现“月考核”向“日考核”转变。推行末位调整退出机制,各级机关实行岗位绩效“赛马”,排名后5%的实施交流。2022年,各级机关交流调整2332人,占比16.23%。基层值班长实行产量、质量、成本和效率“四维量化”绩效考核,连续三个月当班绩效末位,起立调整;关键生产操作岗位实行“1312”退出,即一个合同期内3次违章或一个月内2次违章,解除岗位合同。近三年来,鞍钢全员实物劳动生产率提升34.9%。
效益决定薪酬,做精“价值化”。鞍钢深化薪酬分配改革,通过高目标叠加强激励,子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差距达到4倍以上;加大收入分配向高级管理、高技术、高技能、市场营销和“苦脏累险”等岗位“五倾斜”力度,科研人员最高收入突破百万、增幅达50%;首席技师最高收入达到61万元、增幅达27%;市场营销和“苦脏累险”岗位人员收入增长率高于平均增幅7个百分点,实现从“怕多干”到“抢活干”的转变。坚持干到给到,推行薪酬分配高中低赛道“赛马”,高、低赛道薪酬差异最高达37%,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变为多劳多得“责任田”。2022年,鞍钢浮动工资占比达到76%,80%在岗职工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
聚焦关键人才,做活多元多层激励。鞍钢健全完善多元多层激励体系。实施股权激励。鞍钢股份、攀钢钒钛对270名核心骨干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打造核心骨干与企业利益共同体。实施关键人才中长期奖励。采取“当期奖励+延期兑现”方式,对研发、工程技术、高技能等关键人才实施中长期激励,340人次累计奖励5125万元,单次最高奖励37万元。实施青年人才成长激励。对成长潜力大的青年领军人才、核心人才和骨干人才,分别按照其当期薪酬的50%、30%和20%给予中长期激励,加强后备人才梯队建设。落实科技型企业激励政策。对工程技术公司等9家企业实施岗位分红、股权激励,个人年度分红最高达90万元。
民之所望,改革所向。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是改革的关键落脚点。让改革的“温度”与让企业发展的“厚度”和谐统一。鞍钢把“效益有改善、员工有获得感、企业发展可持续”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尺。既有“两制一契”、授权同利的“力度”,也有即时激励的“精度”,更有服务民生的“温度”。2021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总体评价为“好”的比例达100%,“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评价为“好”的比例达100%……职工心中的这一杆“秤”,衡量出对改革的高度认同。
改革风清气正,职工“名利双收”,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职工有了新平台、新赛道,实现职业发展给“位置”、业绩激励给“票子”、评优表彰给“面子”。2022年,鞍钢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例达76.4%,退出占比7.2%,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营造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生态。
(文章来源:鞍钢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