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要“查大案、盯高发、治顽疾”

国务院国资委深化央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为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417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明确各中央企业要把“查大案、盯高发、治顽疾”作为做好责任追究工作的主攻方向。并强调,对国资委三令五申严禁的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

《通知》要求,突出提升责任追究震慑性、监督协同系统性、制度机制完备性、工作手段有效性。进一步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反向查、正向建”作用。

《通知》明确了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保障夯基础,健全完善权威高效追责体系。中央企业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与国企改革政策文件再对标对表,持续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健全用好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工作领导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加强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运行。对违规“零报告”、追责“零查处”的子企业,要倒查工作机制设计和落实执行,针对性加以指导和解决,不断深化追责工作。

二是加强震慑筑防线,严肃查处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各中央企业要把“查大案、盯高发、治顽疾”作为做好责任追究工作的主攻方向,抓牢抓实违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切实筑牢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防线。在紧盯重大违规问题,紧盯违规问题高发领域的同时,强调紧盯屡禁不止“牛皮癣”问题,对国资委三令五申严禁的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虚假业务问题“零容忍”,一经发现即由集团公司或上级企业提级查办,涉及二级子企业或年内全集团累计发现3件上述同类问题的,应当报告国资委,由国资委提级查办。

三是加强联动聚合力,发挥监督管理协同综合效能。各中央企业要加强责任追究与业务管理、内部审计、专项治理等工作的协同贯通,充分发挥责任追究震慑遏制作用,坚决防止问题“空转”和屡查屡犯,提升联防联治效果。强调强化财务监督联动、专项治理联动、部门监督联动。要增强责任追究工作穿透力,重点关注违规问题背后的利益动因,将发现的涉嫌利益输送、化公为私等腐败问题和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构,强化责任追究震慑力。

四是加强整改促提升,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用。各中央企业要注重发挥责任追究促整改、促提升正向作用,把查办违规问题、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提升管理贯通起来,从制度机制上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通知》要求,2023年,各中央企业要将当年办结的一半以上核查项目形成管理提升建议书,同时高度关注房地产信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非主业投资等存在风险,针对性提出管理提升建议,更好发挥责任追究工作“防未病”作用。

五是加强手段畅通道,持续做实监督追责信息化工作。各中央企业要注重发挥信息化对责任追究工作的支撑作用,建好用好监督追责信息系统,并以信息系统为依托贯通报告渠道。按照国资监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目标要求,20236月底前全面完成系统对接,强化数据标准化、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实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六是加强力量增能力,不断提升责任追究队伍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监督队伍。建设与企业规模体量、所处行业特点、监督管理需求等相适应的责任追究专职队伍,用好人才库,并做实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