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法治供给升级 市场各方应归位尽责
新证券法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突出了市场化、法治化理念的法律,针对长期困扰中国资本市场的法治制度性障碍,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改革完善,掀开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新篇章。
纵观本次证券法修订,系统总结了多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的实践经验,在深入分析资本市场运行规律和发展阶段性特点的基础上,从证券发行制度、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大幅度提高证券违法成本、强化投资者保护、强化信息披露、健全多层次资产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修改与完善。如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规定证券发行制度,不再规定核准制;强化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对于欺诈发行,从原来最高可处募集资金百分之五的罚款,提高至募集资金的一倍;设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等,是我国资本市场完善基础制度的又一崭新成果。
证券法的修订左右着资本市场的生态,对市场参与各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在被赋予更大的行政执法裁量权的同时,需要提高监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借证券法修订实施这一契机,对资本市场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完善,加快推进制度规则的“立改废释”工作,为证券法的顺利实施铺平道路;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必须约束好自己的行为,避免触碰法律红线;中介机构要勤勉尽责,尽到核查责任,打造“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投资者则需明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法律禁止性规定,在充分理解风险自担的基础上理性投资,对于侵权行为,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法治强则市场兴。依法治市是保障市场长治久安的抓手,新证券法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环,决定着资本市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制度框架与发展方向,希望新证券法的顺利落地,能够充分协调好政府、市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在推进市场改革、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市场功能、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转自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