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一港”改革 推动长三角港口一体化纵深发展

201499日海关总署响应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启动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同年922日,长三角的5个直属海关率先实现了通关一体化。该轮通关便利化改革催生了上海港主导的三轮“视同一港”改革,为长三角区域港口一体化注入了强大的改革动力。

上海港多轮推动“视同一港”

2015年以来,在前期“长江战略”港口合作基础上,上海港通过关港、港港合作陆续推动了三轮同港化,以前置港口服务和通关便利化,让合作港口成为上海港货物的接卸地和延伸地,形成了上海港主导的超越行政区的“多港一体”的物流格局。

第一轮:“沪太通”模式让太仓港与上海港“视同一港”。

20156月,在太仓港替代上海外高桥港集并长江上游地区外贸集装箱业务基础上,上海港与太仓港合作推出沪太通关与物流一体化(简称“沪太通”)。在“沪太通”模式下,出口集装箱进入太仓港的上港正和码头视同于进上海洋山港,后又推出“太申快航”、“上海港太仓分中心”等水运产品和服务模式。202011月,“沪太通”模式升级为“联动接卸”监管模式,可以异地办理货物进出口业务,20237月又实行“0装卸费、0驳运费”。至此,太仓港上港正和码头与上海港真正实现了同港化。

第二轮:“联动接卸”监管模式复制推广让多个长三角沿江沿海大港与上海港“视同一港”。

2020113日洋山—太仓港“联动接卸”第一票走通后,2021年上海海关与南京海关、合肥海关、杭州海关携手在长三角港口推广“联动接卸”海关监管模式。截至目前,该模式已覆盖江苏太仓港、南通港、吕四港,浙江独山港、安吉港、海宁港,安徽芜湖港、合肥港等12个长三角港口。该模式将长三角地区相关港口作为上海洋山港接卸地,实施“联动接卸、视同一港”整体监管,实现进出口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让更多的外贸货物通过水水中转运输,节约了通关成本和运输成本,进一步增强了上海港与长三角沿江沿海港口的联系纽带。

第三轮:ICT”项目让长三角腹地的内河港与上海港“视同一港”。

上海港ICT项目从苏州启航。2021721日,上海港集运通物流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与中国外运苏州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举行上港ICT(内陆集装箱码头)业务落户苏州园区港签约首航仪式,标志着上港ICT项目启动。“ICT”项目将上海港服务延伸至内陆水公铁多式联运枢纽。内陆集装箱进入ICT场站视同进入上海港,由场站负责转运上海港。2023年,上海港和苏州港推出“苏州ICT2.0版”产品,协同打造苏州各港经太仓港中转至洋山港“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ICT物流产品。目前,“ICT2.0版”覆盖苏州园区港、苏高新港、苏州内河港白洋湾作业区。

上港ICT项目向长三角内地推广。上海港“ICT”项目将上海港综合服务前置延伸到货源腹地,提供“宜水则水、宜铁则铁、宜公则公”的物流服务和便利化通关服务,为腹地打通海港运输“最后一公里”,得到长三角各地的青睐。20219月,上海港ICT项目落户南通市海安凤山港,此后推广速度加快,2022年落户常州东港区(京杭运河)、无锡宜兴港、盐城港,2023年落户无锡港新安港(高新区)、合肥派河港徐州、徐州双楼港、泰州姜堰港,2024年落户常州金坛港、溧阳港,2025年又落户宿迁港。至此,上海港“ICT”项目不仅拓展了业务覆盖空间,而且也基本进入ICT2.0时代,可为进出口企业提供视同上海港的出口集装箱进港、提箱、转运以及空箱调拨转运等主业服务,还可以提供门到门运输、集装箱拆装箱、货物仓储、客户定制货物仓储和拆装箱等延伸服务。

“视同一港”仍需向外拓展

向铁路港拓展是理念之变时代之需。上海港与周边合作港口构建的“视同一港”机制,以水水中转有效破解了上海港面临的集疏运难题,也极大提升了区域港口一体化水平,更为关键的是构建了跨区域、市场化的外贸航运物流体系。目前,该航运物流体系主要以港航企业为主,主要依靠水运运输,具有低成本、绿色低碳优势,但与当前物流综合化发展趋势尚不完全匹配。因此,未来“视同一港”应该向铁路港拓展,以“软联通”和“硬联通”提升海铁联运业务规模,同时对接中欧班列业务。

目前,该航运体系内部也蕴藏着多式联运的力量。例如ICT项目所在地苏州白洋湾作业区归属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后者运营多式联运业务、中欧班列业务;另外,徐州、海安等ICT项目所在地也是中欧班列始发地。这些都是“视同一港”向铁路港拓展的接口。未来该航运体系拓展综合物流业务,要强化两个方面的对接联动。一是积极对接长三角腹地的铁路港及所属的产业园、物流园,大力拓展海铁联运业务,形成完善的多式联运服务体系,实现由单一的航运物流商向多式联运承运人转变。二是积极对接中欧班列业务,争取海关、国铁集团支持,推动与各中欧班列始发地“视同一港”,推动航运物流与中欧班列协同发展,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端到端的综合物流解决方案,实现由港口运营商向供应链综合服商转变。

(作者单位系南通大学江苏长江经济带研究院,本文为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21GLB00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