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 “十四五”依法办事及制度 执行能力将纳入干部年度考核

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发布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0年,国资委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央企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国资委专门就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作出批示,对“十四五”时期法治央企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推动将“依法依规办事、制度执行能力”等纳入干部年度考核指标。


报告强调“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研究谋划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年度工作,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


这其中包括,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审核机制,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党委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国资委党委会议、委务会议专题审议立法工作计划、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重要制度文件以及法治建设年度情况报告等。统筹部署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组织研究制定党委规范性文件,确保党内法规各项要求在国资委系统落实落地。


2020年省级国资委监管比例超过91%


2020年,国务院国资委强化对法治建设具体措施的指导督促。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认真接受人大监督。部署推动重要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工作,多次对配合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修订等作出批示,组织研究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有关配套规定。


在依法全面行权履职方面,报告指出,持续推进职能转变重点任务。全面开展权责清单运行评估,梳理调整权责事项,推进新版清单编制工作。加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放权工作力度,推动优化运营模式和经营机制,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


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格局,指导推动中央企业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内部审计等制度。深入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及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组织召开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推进会,印发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全面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有序推进,省级国资委监管比例超过91%,全国24个地方监管比例超过95%


加快建设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建成涉企事项网上服务大厅,35项常规业务实现网上办理,推动国资监管向数字监管、智慧监管转变。统筹推进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促进形成上下联动的信息化监管格局。


强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法治保障。报告披露,2020年召开专题会议,对新冠病毒疫苗研发、使用、接种有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指导监督相关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研发生产和使用等工作。督促企业在做好全面防控和确保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复工复产。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修订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


指导中央企业依法防范涉疫风险。印发《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切实防范法律合规风险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指导企业加强研判,切实防范防疫物资出口、境外施工等法律合规风险。加强对境外项目较多的能源、建筑类企业依法防控境外疫情工作的调研指导。邀请有关专家就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原则适用和实务应对等问题作专题培训。


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央企业章程、改制重组方案等的法律审核把关,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聘请11名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积极作用。并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的监督。


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报告显示,2020年,国资委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工作。深入开展公司法修改有关问题研究,组织起草配套办法,推动政务处分法落实落地;深入开展立改废释工作,编制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大计划执行督促落实力度,围绕业绩考核、章程管理、风险防范、产权管理等重点出台规范性文件16件。


深入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截至2020年底,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221件;加强重大立法课题研究,完成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课题研究项目,明确“十四五”时期健全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的目标任务。


2021年五项重点工作


报告认为,2020年,国资委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培养;


国资监管领域法律制度供给仍然不足,一些重大改革成果尚未及时制度化、法律化,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系统科学;


国资监管体制仍需进一步健全,职能转变重点任务有待持续落实,差异化监管仍有差距;企业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还不平衡,中央企业子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的法治建设仍较薄弱。


报告指出,2021年,国资委将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筹备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国资委系统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普法力度,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权履职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


二是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前瞻性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起草政务处分法配套办法,深入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适时开展文件汇编。


三是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全口径梳理面向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的工作事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权责清单编制修订。加强国资委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多元化企业履行股东职责的研究,进一步规范履职程序。


四是不断深化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十四五”时期法治央企建设总体思路、目标和举措。推动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五是推动健全监督追责体系,加大重大违规案件查办和警示力度,不断提升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