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央企要保障及时足额 支付农民工工资和中小企业账款

国务院国资委1210日召开中央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和清欠工作专题视频会议,要求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和助力纾解中小企业困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带头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更加坚定的思想自觉、精准务实的举措、真抓实干的劲头,进一步做深做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据悉,在1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了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和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的措施,提出要依法依规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整治力度。

会议指出,治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直接涉及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今年以来,受国内外复杂严峻环境和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增长较快、被拖欠情况增多。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按照保市场主体的要求,依法依规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整治力度。

会议要求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整治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行为。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企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滥用商业汇票变相占用中小企业资金。大企业应在年度报告中向社会公布逾期未支付的中小企业款项。

会议还要求压实地方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审计监督,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要依法查处并严肃问责,严重失信的要公开曝光。提出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相关制度,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会议强调,要抓紧制定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的相关配套政策,从根本上减少和防范拖欠账款问题。

会议强调,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是关系农民工家庭基本民生的大事。岁末年初正值各类项目、工程资金结算期,要开展冬季专项行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治理力度,以工程建设特别是政府性投资和国企项目为重点,全面核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等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加强市场监管和审计监督。依法依规严惩欠薪行为,对失职失责公职人员予以通报和问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袁野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和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201811月以来,中央企业高站位带头贯彻落实,严要求确定工作目标,明确清理方式,狠抓督促落实,全方位解决诉求,防范拖欠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010年,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支付。要建立健全劳动报酬支付监控制度,适时开展本企业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劳务派遣单位、业务分包单位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劳动报酬按时足额发放。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最低工资标准和动态调整的规定,促进农民工劳动报酬正常合理增长。

同时,依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的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农民工较多的企业要逐步吸收农民工代表参加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纠纷调解人员的培训,提高劳动争议解决的效率。

并提出,农民工人数较多的中央企业要建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专人负责,人事(劳资)、法律、监察、宣传(党群)、工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组织和协调指导企业农民工工作,明确各个部门的具体分工,做到协调联动,有序开展相关工作。中央企业要及时组织对农民工工作情况的调研,建立督促、检查农民工工作的常态机制,持续改进农民工工作方法。要加强典型引导,对农民工工作成效显著的所属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有效的做法和经验。